诛仙3圣灵翅膀怎么得:急啊!!开办费的摊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01:44:12
我们公司是新开的商业企业,房租付了3个月的,是不是第一个月房租属于开办费,剩余两个月的房租属于待摊费用?现在利润表按月编制,开办费要按60个月摊销?开办费在现金流量表中填在什么栏目?

主要看你租房子的时间,如果在有经营收入以前,那应该放在开办费里,并且应该在5年时间里摊销完,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如果在有经营收入以后才租的房子,应该计入费用,不能长期摊销。开办费在现金流量表中的位置是“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栏。

金额不多直接做到管理费用里面,做开办费麻烦

开办费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不得计入开办费:应由投资者负担的费用支出;为取得各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所发生的支出;筹建期间应当计入资产价值的汇兑损益、利息支出等。税务处理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在筹办期发生的费用,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期限不得少于五年。筹建期,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

会计处理上,《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条规定,除购建固定资产以外,所有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先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归集,待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

会计法与税法规定有抵触,按照新《征管法》第二十条规定:“纳税人的会计处理办法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抵触的,依照国务院或者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应纳税款”。因此,开办费的处理,可先按《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在开始生产经营当月起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但在申报纳税时,再按照税法的规定进行纳税调整,按不少于5年摊销期摊销。

所以根据新制度对资产的定义,开办费属于费用性支出,应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当月一次性进入损益,而不再作为资产进行分期摊销。通常是转入管理费用。

1、开办期的界定
是指从企业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的期间。开办费是指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成本的汇兑损益和利息等支出。

2、开办期的细化
开办期可以分为筹建期(我的定义)与开办期。筹建期是开办期的初始阶段。筹建期是指从操作开始到取得营业执照之日的期间。如果筹建不成功,不能取得营业执照,所发生的费用由各股东承担。如取得营业执照之,所发生的费用计入新公司的开办费用。公司不再有筹建期的称呼,统称开办期。

3、开办期的截止
开办期的时间有长有短,一般商业企业较短,为1—6个月,工业企业较长,6—12个月或者更长,可以跨年度。

开办期自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之日结束。包括试生产、试营业,但是不包括调试阶段。调试阶段的零星销售收入冲减开办费。企业筹建期的确定在我国受税法影响较大。例如《外资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中规定,“外资企业筹建期为企业被批准筹办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止的期间”。以上所称“被批准筹办之日”,具体是指企业所签订的投资协议后和合同被我国政府批准之日。以上所称“开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之日”,具体是指从企业设备开始运作,开始投料制造产品或卖出同第一宗商品之日起,为企业筹建期结束。其他企业可参照该规定。

贵公司在筹建期内的费用应统一归集,待筹建期结束后会计核算上一次入“管理费用”科目,并做五年摊销的纳税调整。
根据准则,管理费用应在“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反映。

补充:
以营业执照上的经营期限为准,大于5年的,纳税调整开办费按5年摊销。

可是我的企业是中外合资企业,合同只签了三年,那开办费怎么摊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