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火遇戊土:大家好,谁能告诉我外贸企业的概念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12 16:03:41
请写上标准的定义文字 谢谢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虽然外贸企业改变了它的旧的社会性质,但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以及国家的存在,仍是外贸企业存在的社会经济条件。为了适应社会化的大生产和大规模商品流通的需要,外贸企业同其他企业一样,也是商品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作为相对独立的经济组织,外贸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从事进出口业务经营活动的权力。这是企

业独立性的基本要求,即企业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独立自主地进行

经营活动。企业要有稳定的、适销对路的出口货源和出口渠道,或

有一定的进口订户和进口渠道。经营的商品质量要好,适销对路,

使出口商品在国际市场上有竞争能力,进口商品能满足国内四化

建设和用户的需要。

(二)拥有为直接从事进出口商品交换活动所必需的人员(包

括管理、业务、外语和技术干部)、资金和物质技术设备,并有自主

的支配权和使用权。没有一定的人员、资金和物质技术设备,企业

就无法进行经营活动。企业不能自主地支配和使用它所具有的人

员、资金和物质技术设备,企业就失去了经营的活动。

(三)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以收抵支,并能取得盈利。这是

企业独立经营的核心。为此,就必须对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活劳动和

物化劳动的耗费,进行正确的计算和严格的监督,用自己的收入抵

补开支,保证取得盈利。企业盈利的一部分以税收形式上缴国家;

另一部分留给企业,用于企业扩大业务经营和职工福利。这是社会

主义企业必须承担的经济责任。

(四)具有法人的权利和地位。法人是指依法成立并能独立地

行使法定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经济组织。凡是实行独立核算,进

行独立经营的外贸企业,依法取得法人的资格和地位后,即成为受

法律承认和保护,并可依法行使法定的权利和义务的独立单位。所

以,企业取得法人的资格和地位后,就可以在银行开立帐户,对外

签订经济贸易合同,对经济后果负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上述四个方面是外贸企业的基本特征,也是外贸企业必须具

备的条件。它们是相互联系,缺一不可。

二、外贸企业的种类

外贸进出口的任务是由不同类型的企业共同完成的。外贸企

业经营的商品种类不同,经营规模不同,因而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

分类:

(一)按企业的所有制形式划分,外贸企业主要分为全民所有

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等。

全民所有制的国有外贸企业,生产资料归全体劳动人民所有,

是社会主义对外贸易的主导力量。为了保证我国外贸持续发展和

国家的外汇收入,必须有若干全国性、专业化、社会化的外贸专业

总公司来经营进出口业务,并继续发挥他们在经营外贸中的主力

军作用。国有外贸企业的形式主要有:外贸专业进出口总公司及其

分公司;工贸公司;工贸结合的公司;以企业和企业联合体为经营

实体的外贸公司;产供销、内外贸结合的联合公司等。

外贸企业就是专门的销售公司,自己可能没有生产的环节,也可以委托其他厂家按照客户的要求生产。 在以前计划经济体制下,严格来讲: “外贸公司”是原外贸部直属的进出口公司,包括粮油、机械、五矿、工艺品、轻工、土畜产、纺织、化工、包装、仪器等,号称十大公司,曾是我国外贸主力,在各地都有分公司,但今非昔比,有相当一部份已破产改制。
不管怎么说外贸企业必须有出口货物许可证!!嘿嘿!

外贸企业就是专门从事对外贸易的销售公司,自己可以没有生产的环节,但可以委托其他厂家按照客户的要求生产。

楼上的楼上回答的不错

外贸企业就是专门的销售公司,自己可能没有生产的环节,也可以委托其他厂家按照客户的要求生产。 在以前计划经济体制下,严格来讲: “外贸公司”是原外贸部直属的进出口公司,包括粮油、机械、五矿、工艺品、轻工、土畜产、纺织、化工、包装、仪器等,号称十大公司,曾是我国外贸主力,在各地都有分公司,但今非昔比,有相当一部份已破产改制

就是经营进出口贸易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