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跑吧兄弟李沁那期:摩托白天亮灯被罚50元,???!!!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30 01:59:39
2004.7月21日上午,许昌市市民孟某因摩托车白天亮灯,被许昌市交警支队第四值勤大队罚款50元。拿着民警出具的收款票据,他一脸委屈:“车灯忘关了,交警提醒让关了就是了,为什么还要罚我50元?如此罚款是不是有点离谱?”

7月21日上午10时50分,孟某骑着一辆摩托车行至许昌市区中立交桥西侧时,被值勤的交警拦截,交警扣了他的驾驶证,让他拿着罚款通知单,到四大队交罚款50元,罚款的理由是“不按规定使用灯光”。

22日上午,记者和孟某一起来到许昌市交警支队第四值勤大队,在一楼的一间办公室内,记者看到一名民警把一张桌子横在门口,自己一个人坐在那里开票收取罚款,有几个人正在这里交罚款。

记者以交罚款的名义,问该民警摩托车开灯违反了哪项规定。他指指门外墙上张贴的《交通法》说:“自己去看。”记者和孟某仔细看了一遍,没有看出违反了哪一条,于是再次提出疑问。该民警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本本看了看说:“违反了《交通法实施条例》第47条、48条、51条、58条、59条、81条。”记者想拿小本本看个明白,该民警把小本本往抽屉里一放说:“你们去中立交桥找纠章的那个民警吧,叫他给你们解释清楚。”无奈,孟某向该民警交了50元罚款。

随后,记者和孟某找到该队负责人询问,负责人拿出一本《交通法实施条例》,记者仔细翻阅了第47条、48条、51条、58条、59条、81条,根本没有发现对摩托车白天亮灯的相应处罚规定。这时,该负责人才承认,罚款有点不应该,并当场退回了50元罚款。

针对摩托车亮灯被罚款一事,一些知情人士说,最近许昌市交警支队出台了“路面值勤民警一人一天处罚10辆车”的规定,对违法车辆进行严罚,可罚可不罚的现在都要罚款。

许昌市纠风办有关人员说,交警执法罚款,应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而不应乱罚款。针对民警开票据收现金罚款行为,他认为“起码是不规范的”,至于是否构成违纪,要等调查后才能够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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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许昌讯昨日,许昌市交警支队针对本报7月23日《摩托白天亮灯被罚50元许昌市民说如此罚款有点离谱》所报道的事件向记者反馈了处理情况。

据介绍,本报的报道引起了该支队的高度重视,当天下午,支队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做出了4条处理决定:举一反三,开展整顿活动,制定制度和措施,防止乱罚滥罚;规范执法行为,树立良好的执法形象;对交警四大队进行通报批评,责令大队长写出书面检查,在中
层干部会议上作检查;按照支队有关规定,该四大队在当月的管理目标中,实行一票否决,并按照内部有关规定处理。(记者杜文育)

●●●●●●●● 2006-5-18在今天上午,同样的事发生了,如出一辙,只不过在与许昌相临的漯河,9:10左右,交警以我摩托白天亮灯为由,下罚单,罚我50元,那么
交警的做法正确吗,有什么依据?在许昌市,对交警四大队进行通报批评的.
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