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墓6到桃源之门:宋代官职中太守与知州是不是同一个职位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30 07:21:37
我看欧阳修的资料,庆历5年1045年,他被贬为滁州太守,也有资料说是滁州知州,到底是哪个?

宋代官职中太守与知州是同一个职位

宋代以后改郡为府或州,郡守已非正式官名,但仍习称知府、知州为太守。明、清时则专指知府。

秦朝的时候,郡是最高的地方行政单位,所以郡太守应该就是现在省长的级别的,虽然他管辖的范围远远没有现在一个省大。
汉代的地方最高行政单位一度是州,郡是比州低一级的单位,那时的州相当于现在的省,而郡相当于现在的地级市。
后来的朝代,行政单位曾经多次更替,太守的官职大小也都不一样。
下面给点专业的:
中国古代官职。战国时期, 各诸侯国在边地置郡,其长官称守,尊称为太守。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推行郡县制,每郡设郡守,为郡的最高行政长官,负责治理一郡政事,秩二千石。汉代沿置,汉景帝时更名太守,其职权与秦代相似,掌治民,进贤劝功,决讼检奸,巡历属县,守卫边疆,察举人才。南北朝时设州渐多,郡的辖境不断减少,州郡区别不大。隋初,以州刺史为郡长官。宋代以后改郡为府或州,郡守已非正式官名,但仍习称知府、知州为太守。明、清时则专指知府。

欧阳修因上书为范仲淹等政治革新派辩护,竟由一名堂堂的参知政事(副宰相)贬为一介区区滁州知州。这在仕途上可谓一落千丈。就在他到滁州上任的第二年,写下了脍炙人口的《醉翁亭记》。然而欧阳修在文中始终自谓“太守”,却不自称“知州”,其用意何在呢?
首先,古人有袭用前代州郡的行政长官称号的习惯。自秦始皇统一中国后,将天下分为36郡(后增至40郡),到隋唐时县以上的行政单位仍然是郡。千余年来,称郡的长官为太守。而到了宋代,撤郡设州,因此不再有“太守”这一官名,取而代之的是“知州”。另外,欧阳修在创作上承袭唐代韩、柳遗风,是北宋古文运动的领袖,他的这种“复古”式自谓既显得古朴雅致,又与其倡导的文风相契合,也增添了文句古朴的美感。

其次,欧阳修在文中羞于自称“知州”而自诩为“太守”,也是行文章法所需。对于当时的滁州人而言,或许人人晓得知州大人是何许人也,如果要在读文章时乍看见“太守”字眼,这就平添了众人阅读的兴趣:迫切地想知道写此妙文的高手究竟是谁。文中提及“太守”共9次,次次设置悬念,直至篇末“太守谓谁?庐陵欧阳修也”,方才揭开谜底,道出姓名。这种明知故问,又自问自答,看似多余,实际上字里行间透露出作者本人“醒能述以文”的洋洋自得。试改文中“太守”为“知州”,意思虽没有变化,文采上明显逊色许多。这“太守”一词真是精妙之极!

再次,以“太守”自称,文章语言也显得诙谐风趣。这犹如我们平时说话或写文章时也偶尔用些古语词来增加话语的幽默感。《醉翁亭记》是欧阳修在滁州任上写的,于写景叙事中蕴蓄着复杂而微妙的心情。殊不知,他不心甘情愿地自称“知州”,也是对自己不幸的遭遇鸣不平,只好自居“太守”来自嘲。在《赠沈遵》一诗中,欧阳修曾说:“自号醉翁聊戏客。”换而言之,我们为什么不能认为他“自谓太守”“聊戏”读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