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罗死了:户口迁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09:45:13
我是2005年大学毕业,户口和档案迁到了东莞,是集体户,档案在人才中心放着,手上只有身份证,我现在想辞职回家,暂时不想找工作,想把户口和档案也迁回去(我家在山西榆次),请问具体的过程和办理时需要的材料

一)办理本市城区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非投亲的需持住房证明;
2、由学生集体户口转入居民户口的,需持相关证明证件办理;
3、城区农业户口迁出的需持迁入地街、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接收证明;
4、城区与郊区及郊区之间的户口迁出需持迁入地公安机关的《准予迁入证明》。
(二)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
3、因国家计划内的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的,应提供《录取通知书》、《报到证》等相应的证明;
4、因入伍、出国、逮捕劳教、失踪等原因需注销户口的,应出示相应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