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v官网中文官方网包:侵犯消费者权益的事例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9 14:01:10

中、美两国在立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惩治经营者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方面,差别还是比较大的。
美国在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尤其加重不法经营者的民事责任,建立了严格的利益机制,以调动消费者监督市场秩序的积极性。这个利益机制包括最低赔偿制度和惩罚性赔偿制度。在美国许多州,消费者一旦受到了损害,哪怕只造成一分钱的损失,经营者最少也要赔偿200美元。这样就调动了广大消费者积极监督市场的积极性。再如,美国一消费者买了一辆4000美元的车,使用中发现车是被重新喷过漆的,消费者要求法院判赔100万美元,法院判决经营者向消费者赔付50万美元,是购车款的整整120倍!
中国在这方面做的还远远不够,只是规定双倍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惩治经营者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民事责任方面力度不够。这与我国所处的发展阶段有关,中国还不发达,要发展生产力,对生产者经营者不太苛刻的立法,显然有侧重保护生产者经营者的立法倾向,相信我国在这方面也会逐渐走向侧重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轨道上来的。

该回答在由回答者修改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