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会主动咬人吗:案例解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1 16:13:53
马某与妻周某、儿子儿媳一起居住。1994年7月马某以个人名义与村委会签订合同,承包了村里15亩果园,承包期10年,承包费每年4000元。承包后妻、儿、儿媳一起在果园帮忙,仍人手不够,就雇了同村村民成某做帮工。由于管理不善,果园连年亏损,四年共欠承包款4000元,以及贷款6000元,帮工钱700元。1998年7月,马某中途毁约,按照合同应交纳占剩余年份承包费总额的30%的违约金,共7200元。马某家中的财产共计价值2万元,村委会、银行、成某要求以其家庭财产清偿债务,遭到周某、儿子和儿媳等人的反对,称财产中有他们的份额,而承包人是马某,他们只是帮忙,不能以他们的财产偿还债务。村委会、银行、成某便向县人民法院起诉。请依据民法原理对本案作出处理意见,并说明理由。

这要看是什么情况了,主要看马某的收入是不是供给了家用,如果收入供给了家用,那么他们全家就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要拿全家的钱来赔偿.不管其他的人有没有意见
如果其他的人帮工是拿定时的工钱的话,而且平时也没有把果园的收入供给家用的话,那么就只能拿马的钱来赔偿

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