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油精发明者:可以不服军役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11 14:16:57
一个人可不可以不服军役?一定要服军役吗?为什么?

不仅仅是兵役法规定的,宪法也明文作出了规定这是公民的义务。

第五条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民的光荣义务。

在中国是自愿的,可以不服军役,在台湾则是必须服军役,韩国也是,

兵役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
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的光荣义务”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
、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
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
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
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
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

第五条 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
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编入民兵组织或者经过登记服预备
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第六条 现役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
律,履行公民的义务,同时享有公民的权利;由于服兵役
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除本法的规定外,另由军事条令规
定。

第七条 现役军人必须遵守军队的条令和条例,忠于
职守,随时为保卫祖国而战斗。

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随时准备参
军参战,保卫祖国。

第八条 现役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建立功勋的,得授予
勋章、奖章或者荣誉称号。

第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度。

第十条 全国的兵役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
会领导下,由国防部负责。

各军区按照国防部赋予的任务,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
役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
、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
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
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
政府,依照本法的规定完成兵役工作任务。兵役工作业务
,在设有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由人民武装部办理;不设人
民武装部的单位,确定一个部门办理。

第二章 平时征集

第十一条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
,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
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
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
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
十一日以前未满十八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第十三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
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九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
、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
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
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
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
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十五条 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的唯一劳动力或
者是正在全日制学校就学的学生,可以缓征。

第十六条 应征公民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
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不征集。

不可以。服兵役是公民的义务。根据兵役法的规定 每年12月31日以前满18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22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