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族箱造景视频:有关遗产问题,请帮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2 12:10:44
老人李某有一女两子,自有房(平房),当时没有产权,只有使用居住权,有房本两个,有一小间是女儿的房本.女儿随父母住,两子在外地定居.老伴1978年去世后,于1979年李某再娶王某,当时王某有四女一子,其中有三个未满18岁.婚后,王某一人来李某家生活,其子女未一起过来生活.1986年房子动迁,李某与王某迁入一两室一居,其女因有房本单位出钱购得一室一居.1990年,李某因病去世.1996年,王某购得房屋产权,不知用什么手段,在办理过程中替代已经死去六年的李某签名,在子女签字一栏让自己的女儿签了名.2006年,王某背着李某的一女两子私自把房子卖了.
事后,李某的子女感到非常气氛.
请教专家,王某的这种做法合法吗,李某的子女有权继承这房子吗?或者说房子的继承权应该怎样分配?

王某的行为不合法.李某的房子只有一半属于王某,因为在李某和王某结婚之后才搬新房,那么那套房子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李某应有的那一半房子应该均分给他的子女.
李某的子女可以要求王某把卖房子的钱拿来平分或者直接起诉法院请求法院认定王某的卖房行为无效.但是选择前者比较好.

运用法律来,法律是公正的,

去法院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