貂绒衫起球吗:什么是公有制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4 17:52:02

什么是公有制和公有制企业

一、马克思主义公有制理论与新公有制理论的对立

厉以宁先生认为:“经济改革的成功并不取决于价格改革,而取决于所有制改革,公有制的完善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公有制的完善是指突破传统的全民所有制形式,把传统公有制改为新型公有制。”这是“这些年来,(18年来,引者注)我一直坚持上述观点。” 厉以宁先生多年来坚持的这个新公有制理论,是他的新公有制企业理论的理论基础。这是与邓小平理论关于公有制理论以及在此指导下的改革是根本对立的。

邓小平同志认为,公有就是指基本的生产资料归国家和集体所有,公有制不是改革的对象。1984年10月22日,邓小平同志指出:“基本的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归集体所有,就是归公有。”1985年8月28日,邓小平同志指出:“在改革中坚持社会主义方向,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我们要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现代化,但在四个现代化前面有‘社会主义’四个字,叫‘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 社会主义有两个非常重要的方面,一是以公有制为主体,二是不搞两极分化。公有制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现在占整个经济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同时,发展一点个体经济,吸收外国的资金和技术,欢迎中外合资合作,甚至欢迎外国独资到中国办工厂,这些都是对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会不会产生新的资产阶级?个别资产阶级分子可能会出现,但不会形成一个资产阶级。总之,我们的改革,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又注意不导致两极分化,过去四年我们就是按照这个方向走的,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我还要说,我们社会主义的国家机器是强有力的。一旦发现偏离社会主义方向的情况,国家机器就会出面干预,把它纠正过来。开放政策是有风险的,会带来一些资本主义的腐朽东西。但是,我们的社会主义政策和国家机器有力量去克服这些东西。所以事情并不可怕。”邓小平同志1985年9月23日《在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在改革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条根本原则,一是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占主体,一是共同富裕。有计划地利用外资,发展一部分个体经济,都是服从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这个总要求的。”邓小平同志于1985年10月23日在《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不存在根本矛盾》中指出:“现在看得很清楚,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搞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进行一系列的体制改革,这个路子是对的,这样做是否违反社会主义的原则呢?没有。因为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我们吸收外资,允许个体经济发展,不会影响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这一基本点。相反地,吸收外资也好,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更有力地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邓小平同志在1986年9月28日《在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自由化是一种什么东西?实际上就是要把我们中国现行的政策引导到走资本主义道路,这股思潮的代表人物是要把我们引导到资本主义方向上去。所以,我多次解释,我们搞的四个现代化有个名字,就是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我们实行开放政策,吸收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些有益的东西,是作为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一个补充。”邓小平1992年1月18日——2月21日《在武昌、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的谈话要点》中指出:“改革开放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要害是姓‘资’还是姓‘社’的问题。判断的标准,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对办特区,从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担心是不是搞资本主义。深圳的建设成就,明确回答了那些有这样那样担心的人,特区姓‘社’不姓‘资’。从深圳的情况看,公有制是主体,外商投资只占四分之一,就是外资部分,我们可以从税收、劳务等方面得到益处嘛!多搞点‘三资企业’,不要怕,只要我们头脑清醒,就不怕。我们有优势,有国营大中型企业,有乡镇企业,更重要的是政权在我们手里。……‘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通过以上言论,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邓小平的公有制理论:1,公有就是基本的生产资料归国家和集体所有;2,公有制就是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3,公有制占主体就是公有制占四分之三以上;4,坚持公有制占四分之三以上的公有制主体就是坚持社会主义。5,我们有优势,有国营大中型企业,有乡镇企业;6,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必须服从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经济。这6个方面互相联系起来,构成邓小平公有制理论。非常清楚,在这里,我们丝毫找不到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是所有制改革。因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和社会主义有机计划市场经济的积极倡导者邓小平从来不认为,也没有说过:经济改革的成功,取决于所有制改革,公有制的完善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关键。公有制的完善是指突破传统的全民所有制形式,把传统公有制改为新型公有制。“在国家所有制之下,投资主体已不明确,产权也不是清晰的,没有具体的投资者对国有资产负责。”也没有说过“集体所有制单位,名义上为财产归全体成员集体所有,实际上这个集体由那些成员构成,那些成员对属于自己名下的财产拥有处置权,转让权等都不是明确的,也无法使之明确。”“徒有‘集体’之名而已。”从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看,公有制的主体清晰,产权明确,而且还是“优势”,必须坚持、发展和壮大,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要服从于发展公有制经济,而不是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不是不限规模、不限速度、不限产业地发展);从非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看,公有制的主体不清晰,产权也不明确,而且还是劣势,甚至“徒有虚名”。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公有制和新公有制的根本区别。

二、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取向改革与市场取向改革的对立

厉以宁先生提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政企合一的国家所有制是企业传统公有制的主要形式。集体所有制“徒有‘集体’之名而已。”,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体制后才有了真正的集体所有制,即公众持股经济。这里,主要谈谈改革取向的问题。

邓小平同志所主张的改革取向是在坚持邓小平理论的公有制理论指导下的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取向改革,而不单纯是市场取向改革。邓小平坚持马克思的公有制与计划经济理论,在马克思看来,社会生产各部门之间的比例关系和按比例发展是由社会化大生产的性质所决定的。只有在“生产是社会公有的”基础上,社会生产的按比例发展,才能采取有计划的实现形式。因此,马克思认为,只有在由“不自觉的、盲目的社会行为”构成的资本主义经济“已被推翻”,社会才能“被组成一个自觉的、有计划的联合体。”?马克思认为,计划经济是,仅仅是由公有制决定的;公有制是计划经济的必要条件。邓小平坚持马克思的计划经济理论,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指出:“现在看得很清楚,实行对外开放政策,搞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进行一系列的体制改革,这个路子是对的,这样做是否违反社会主义的原则呢?没有。因为我们在改革中坚持了两条,一条是公有制经济始终占主体地位,一条是发展经济要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始终避免两极分化。我们吸收外资,允许个体经济发展,不会影响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这一基本点。相反地,吸收外资也好,允许个体经济的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更有力地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在这里,邓小平同志第一次提出搞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进行体制改革的路子,准确地说,中国经济体制改革是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取向,而不单是市场经济取向,邓小平第一次把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称为“基本点”,吸收外资和发展个体经济,归根到底,是为了加强公有制经济。在这里,邓小平同志把公有制第一次和避免两极分化联系起来,他说: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大家知道,消除两极分化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容,邓小平的这个理论,说明:公有制为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前提、基础和内容。

邓小平同志在1986年9月28日《在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上的讲话》中指出:“自由化是一种什么东西?实际上就是要把我们中国现行的政策引导到走资本主义道路,这股思潮的代表人物是要把我们引导到资本主义方向上去。所以,我多次解释,我们搞的四个现代化有个名字,就是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我们实行开放政策,吸收资本主义社会的一些有益的东西,是作为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的一个补充。”在这里,邓小平同志第一次把公有制经济主体与社会主义社会生产力联系起来,并把自由化,即把中国现行政策引导到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东西联系在一起。?

邓小平同志于1989年6月9日《在接见首都戒严部队军以上干部时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继续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调节相结合,这个不能改。实际工作中,在调整时期,我们可以加强或者多一点计划性,而在另一个时候多一点市场调节,搞得更灵活一些。以后还是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在这里邓小平同志的意思是,公有制主体和外资、个体经济之间关系,计划性多一点或者市场调节多一点都不会影响社会主义。?

由此可见,邓小平终生都没有放弃计划经济,而是坚持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调节相结合的改革取向,而且强调“这个不能改。”不坚持公有制主体基础上的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调节相结合的改革取向,而坚持政府主导的私有化,搞以私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即公众持股的经济。

三、公有制企业与新公有制企业的对立

厉以宁先生认为,政企合一的国家所有制是企业传统公有制的主要形式。集体所有制“徒有‘集体’之名而已。”,计划经济转入市场经济体制后才有了真正的集体所有制,即公众持股经济。邓小平同志认为,公有制企业,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公有制占主体就是全民所有制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占四分之三以上,这才是坚持社会主义。

政企合一的国家所有制是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过去没有错,现在仍然没有错。这是基本的,十分清楚的。公有制企业的弊端不在于它是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而在于过去把计划经济理解的片面了。以为在战争和革命时代主题条件下的指令性计划,就是计划经济的全部本质。实践证明,这种理解不全面。即使在战争和革命时代主题条件下,指令性计划也不是计划经济体制的全部内涵,而是以指令性计划经济为主,指导性计划为辅。随着时代主题由战争与革命向和平与发展的转换,经济规模的扩大,计划经济逐渐转换到以指导性计划为主,而以指令性计划为辅,实行计划建立在市场基础上的新体制。政府科学制定指导性计划和部分必须的指令性计划,政府仍然是组织经济建设的政府,而决不是什么“服务型政府”。这就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

从微观上说,企业要摆脱政府行政控制,即政府对企业统得过死。政府一般不直接插手企业事务,企业面向市场经营发展。这就是我国公有制企业改革的正确方向。公有制企业是公有制实现公有价值的主要的基本的形式。

根据社会化大生产和经济发展规律的要求组建的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股份制企业,即国家所有制企业之间,集体所有企业之间和国家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企业之间组建的股份制企业或者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与外资或私有资本之间组建的股份制企业并由国家或集体控股的的股份制企业是公有制企业,这是公有制的实现公有价值的一种辅助形式。

集体所有制企业天然是市场经济主体。集体成员对集体财产责任心十分强烈。有两个例子可以证明这一点。例证1、河南南街村是坚持集体经济的典型之一。集体成员享有富裕集体的福利待遇,而离开村集体的成员,则不许带走集体的任何财产,并不再享受集体成员的待遇。他们是集体理性经济人,他们注重用毛泽东思想教育村民,是高度觉悟的集体理性经济人,而与西方所谓的理性经济人相对立和相区别。村集体成员享受集体福利待遇,村外人员不享有该村集体福利待遇,具有明显的排他性;村集体成员离开该集体后,不再享受村集体福利待遇,具有明显的自保性;这正是共同体市场经济主体的基本特征。由此,看开集体并非徒有虚名。例证2、山东某村近几年发现大理石矿,迅速成为富裕村。村中少数领导无视村集体意志,将矿山卖给该村所在县的一家大型建筑公司,引起多数村民的强烈不满和反抗,公司和村民之间曾引发罕见的暴力冲突,伤百人左右。最后,法院判决,矿山物归原主。这充分说明村民对村集体财产和资源的强烈责任心。集体所有制就是名副其实。正反例证表明,说集体所有,全民所有,实际上人人皆无,只是名义而已,是毫无事实根据的。如果说集体徒有虚名,那么,为什么当集体财产被别人卖掉后,以生命捍卫并依法收回呢?

而厉以宁先生主张的新公有制企业是什么呢?他认为,中国的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大体上有以下几种结果:(1)国有企业经过改制,成为政企分开的国有独资公司;(2)国有企业经过改制并出让一部分股权给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3)国有企业经过改制,成为上市公司,吸收民间资本加入,这仍然是混合所有制企业;(4)国有企业转让给职工,成为职工持股的公众所有制企业;(5)国有企业转让给已改制为公众持股的股份公司的民营企业。可见,这五种结果中的任何一种,都意味着新公有制的建立。我们看看这五种情况,(1)国有企业经过改制,成为政企分开的国有独资公司。这是公有制性质的,在当代中国,已经是极少数。(2)国有企业经过改制并出让一部分股权给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转让给职工,成为职工持股的公众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转让给已改制为公众持股的股份公司的民营企业是违法的。宪法规定,公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有企业经过改制并出让一部分股权给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没有宪法依据,是违反宪法的。这样违反宪法的国有资产重组,在西方国家是不可能发生的。(3)国有企业经过改制,成为上市公司,吸收民间资本加入,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如果这类企业由国家控股,当然是公有性质的;如果国家不控股,它就不是公有制性质的。厉以宁先生的这种不以控股论企业性质的做法,令人觉得不可思议。这五种主张多数是违反宪法的,一种是不问姓资姓社。可见,是要不得的,是与社会主义格格不入的。

这里,着重谈谈厉以宁先生十分青睐的“真正的集体所有制,即公众持股经济。”这就是 (1)国有企业转让给职工,成为职工持股的公众所有制企业;(2)国有企业转让给已改制为公众持股的股份公司的民营企业。我们不管违宪不违宪了,我们看看这两类企业究竟是什么性质。国有企业转让给职工,成为职工持股的公众所有制企业,这种公众持股的公众所有制企业,如果是大多数职工相对平均持股,那么,这是集体所有制企业,可以说是公有制企业;如果是经营者持大股,那么,就是私有企业或少数人共有的小集团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转让给已改制为公众持股的股份公司的民营企业,在国有企业不占主导地位的条件下,实际上是私有企业。乡镇企业已经改制为私有企业了。根据樊刚教授提供的数据,截止2000年底,我国社会资产性财产总量有38万亿元。在这当中,国有资产占26%,国内居民个人拥有57%,另外,集体和港澳台商人及外商占有量不到一成。改革前那种几乎是国家即工人阶级垄断所有资源的状况,已经转变为社会一半以上的财富归私人拥有了。占总人口6%的人占有了40%甚至更高的金融资产。90年代以来,经济“精英”,政治“精英”和知识“精英”相互勾结,形成了稳固的联盟,通过政府界定式私有化,造成了一个强势群体。这个群体对中国改革开放和建设的影响日益增强。根据杨继绳同志的观点,90年代中期以来,改革的主导权已从中央转到了财富,即私有资本。这就是中央难以刹住私有化的最深刻根源。作为标识的基尼系数1999年为0.457,2000年为0.458,2001年为0.459,2002年为0.460,这只是下限。实际情况要高得多。早在1994年,我国人均收入分配的不平等已经明显地超过资本主义的美国。现在,我们的收入差距已经是世界之最了。根据今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一学者提供的资料,现在99%以上的企业都是私有企业了。因此,厉以宁先生十分青睐的“真正的集体所有制,即公众持股经济。”恐怕就是私人股份制企业吧。根据马克思的观点,这种股份制,“还是局限在资本主义界限范围内,因此,这种转化并没有克服财富作为社会财富和作为私人财富的性质之间的对立,而只是在新的形态上发展了这种对立。”这与公有制企业何干?又新在何处呢?

邓小平同志说,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最早承认出现了两极分化的是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邓小平早在1993年就明确指出“我们提出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联系总设计师从改革开放开始就反复强调的“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这样,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在晚年就对自己开启的改革开放事业的得失成败作了明确的科学判断。面对铁的事实,我们不应该认真反思吗?

四、公有化与新公有化的对立

厉以宁先生根据他的新公有制企业理论,提出了新公有化主张。要求国有企业通过资产重组,改造为新公有制企业,即公众持股经济。实质上就是被外国学者也称之为私有化的主张。所谓新公有化的实质,就是靓女先嫁,丑女不得不嫁。这个“嫁”字,就是私有化。新公有化不过是一种宗教而已。

根据邓小平理论要求和广大人民的愿望,我们主张社会主义的公有化。政府应该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根据宪法行政,履行自己的职责,坚持社会主义的人文改革,对已经私有化了的大中型企业进行公有化,严惩肇事者,恢复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体。这是当前最大的政治。只有这样,党才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国家才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才是社会主义社会。

y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