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s中content属性:我得到北京户口的程序是什么?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5 07:05:21
我老公是北京户口的公务员,我是外地户口,本科毕业,24岁。
我需要多久才能得到北京户口?具体程序是什么样的?
因为我所做的工作有北京户口的限制,所以我这么关心这个问题。请大家帮帮忙。

根本得不到,而且要花钱,不过你要是“局子”里有人的话会好办一些。

1、考国家或者北京市的公务员,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
2、进入国有企业工作,这类企业每年都有一些进京指标,只是工资狂低,本科生1000左右每月,硕士就1500左右每月;
3、进入在中关村等地注册的北京市高新技术企业工作,这类企业如果有用人计划,只要提前一年申报,一般是不会限制进京指标的。进入这些企业比较方便,是解决户口的一个捷径。
4、直接到社会上购买进京指标,每年的价格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出点血,3w左右可以搞定,呜呜,好多啊。具体的操作方法俺就不知道了,要视个人情况而定。

北京市人事局每年都有一些指标是解决这个两地分居问题的,你老公是事业单位编制,应该单位会有这方面的指标,可以咨询单位或主管单位人力资源部。

具体政策你可以参考下面:
审批项目名称:干部调京(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审批类)
审批项目编号:BJXSARSOO7-1-2002(北京行审A类人事007号-1子项-2002年)
审批项目依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国发〔1989〕81号)
审批收费依据:本审批项目不收费
审批总时限:10个工作日
审批程序:
一、受理:
条件:

申办人需提交如下申办材料:
1、拟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在京一方受聘企业情况证明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或民营科技企业认定证书、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证书、驻京研发机构认定证书、环保企业认定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申请。(依据:《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第二条第二款)
2、拟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在京一方情况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依据:《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第一、二、三条,《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第二条第二款)
3、拟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京外一方情况证明材料:结婚证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同意调出函、同意接收函、本人档案、本人鉴定、近期体检表,如有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独生子女证(或二胎生育证明)、在校学习证明或待业证明等。(依据:《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第一、二、三条,《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第二条第二款)
4、审批流程表:《干部调京审批表》(一式一份),《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依据:《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第四条、《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第二条第二款)
标准:申办人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第二条)
时限:1个工作日
二、审核:
标准:
1、属本处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第一条,《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第一条第一款)
2、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第二条)
3、京内一方受聘于北京市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需符合:在京一方具有北京常驻户口,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或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或京外一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依据:《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第一、二、三条)
在京一方受聘于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环保企业、软件企业的需符合:在京一方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被在京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现仍被聘用的,其配偶系干部(含聘用制干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1年的;或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2年的;或夫妻双方均系大学本科毕业且在京一方存档时间满3年的;或在京一方处满30岁、存档时间满5年、其配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我市急需的人员。取得博士学位或在工作中获得省(市)级及以上部门奖励、表彰的先进个人,可不受上述条件的限制,予以办理。(依据:《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第一条第二款)
4、拟调京人员的档案记载与本人提供的证明材料相符。(依据:《关于解决中级专业技术干部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京人干字〔1993〕第4号)第四条、《关于解决民营科技与高新技术产业单位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存档人员的夫妻两地分居问题的通知》(试行)(京人发[1997]106号)第二条第二款)
时限:3个工作日
三、审定:
标准:同审核标准。
核实:按审定标准进行核准审定。
时限:4个工作日
四、告知:
工作标准:
1、及时、准确告知申办人员办事结果;
2、制发的文书完整、正确、有效;
3、留存归档的审批文书材料齐全、规范。
时限: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