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nte 魔力家族:苏联是一个国家还是一个组织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30 00:48:36

按照列宁的设想,苏联是各“主权国家间的”联盟,参加苏联的各国家除了将军事和外交大权交给联盟中央外保留一切国家权力,因此理论上说苏联最多是一个比较紧密的邦联。而日后苏联国家模式的发展则大大背离了列宁的设想,这与斯大林的集权思想是密不可分的。按照1936年苏联宪法的规定,苏联是一个统一的联邦制国家,15个加盟共和国都是独立平等的主权国家,主权最主要表现在宪法规定每个共和国都有自由加入和退出联盟的权利,1944年时为了能获得更多的联合国成员席位,苏联修改宪法,赋予各共和国“完全的自由外交权”,规定各共和国可以自由得与世界各国发生外交关系,包括缔结国家间条约和派驻使节,还规定各共和国所签定的对外条约不需要经过苏联最高苏维埃批准,只需要经过共和国最高苏维埃批准。共和国疆界必须经有关共和国彼此协商并经苏联政府和最高苏维埃批准才能变动。各共和国可以在统一的苏联红军下建立隶属各共和国的独立武装力量。但是这些都只是些摆设,苏联各共和国没有与外国发生直接外交关系的,一切外交行为都由苏联外交部统一管理,所谓的独立武装力量也一直没有真正建立,因为除非联盟中央统一,共和国没有调动军队的权力。同时加盟共和国的疆界也多次违背法定程序加以变动,最典型的就是1955年苏联将卡累里亚—芬兰共和国从加盟共和国降格为自治共和国。
要问这些共和国和我们的省有什么区别,就要从国家结构的不同说起,而最主要的差别就在于国家权力的来源和分配方式。中国是单一制国家,权力属于中央,地方所有权力由中央授予,中央有权收回赋予地方的权力,没有明确规定归属中央还是地方的国家权力默认为属于中央。而苏联是联邦制国家。从理论上讲,联邦制国家的国家权力属于联邦参加单位,在美国是各个州,在苏联就该是各加盟共和国。中央的权力由联邦参加单位根据签署的条约赋予,除了让于中央的权力外联邦参加单位保留一切国家权力,没有明确说明归属的国家权力默认属于联邦参加单位。在苏联宪法里规定各共和国可以按照法定程序自由退出苏联,中国的省就不行,否则就是分裂国家了。但是理论和实际是有差别的,事实上苏联的中央集权程度绝对不比中国低,苏联各共和国的国家权力名存实亡,实际权力有时还不如我们的省。主要归结与苏联高度集中的斯大林体制。

苏联是一个由15个平等的主权加盟共和国组成的联邦。根据苏联宪法,加盟共和国为主权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它同其他苏维埃共和国联合成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邦,加盟共和国拥有自己的宪法,还有同外国发生关系、同外国缔结条约及交换外交和领事代表、参加国际组织的活动的权利。加盟共和国下辖的苏维埃社会主义自治共和国(简称自治共和国Автономная Советская Социалистическая Республика,АССР)也拥有较大的权利,拥有自己的宪法。各加盟共和国间的疆界,须经有关共和国彼此协商并经苏联批准始可予以变更,自治共和国的领土未经其同意也不得予以变更。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 ,简称 苏联 ,是一个已不再存在的国家( 1922年 12月30日 - 1991年 12月26日 )。

算是国家,邦联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