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职高手第六集:西周立法的概况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7 05:34:37

西周的政治经济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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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统治的巩固,与其建立稳定的制度很有关系。支撑周朝天下的有四大制度:封建制、宗法制、礼乐制、井田制。封建制是西周的政治制度,也是其统治的核心。井田制是维持封建的经济制度。至于宗法、礼乐制,则是维持封建的社会制度和文化制度。

根据封建制度,西周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国家机器,对域内实行有效的统治。制订的刑罚,比商代更系统。常备军的人数比商代还多,在宗周驻有六师,在成周驻有八师。全国的土地与臣民,名义上都属周王所有,即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所以,天子把爵位、土地连同居民分封给诸侯时;要举行授土授民的仪式。所封的诸侯国,要定期朝见周天子,各诸侯要服从周天子的命令,要向天子贡献财物,要派兵随从天子作战。 有保卫王室的义务。如果不纳贡服役,就是侮慢王室,要受到惩处。同时诸侯可把土地及居民分赐给卿大夫;卿大夫之下又有士。这就构成了天子—诸侯—卿大夫—士金字塔形之贵族等级制。为了维系封建制度,西周还形成了按血缘关系组织起来的家族制度——宗法制,规定从天子到士各级贵族的名位只能由嫡长子继承,并建立以全国最高宗主——周天子为核心的层层藩屏。

此外,周公还制礼作乐,规定了吉礼(祭礼)、凶礼(丧礼)、军礼(行军,出征)、宾礼(朝觐,互聘)、嘉礼(婚宴,加冠)等,使贵贱有差、尊卑有别、长幼有序,实行所谓"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在经济方面,西周实行的是"井田制"。在西周,全国土地均属周室所有。天子将王畿外的土地分给诸侯作封国,诸侯又分地给卿大夫称采邑,士则从卿大夫取得食田。但是各级贵族对于自己的土地(从王畿到封土、采邑、食田等),只自留一部分,称公田,其余则交给庶民耕种,称私田。据《孟子》载:"方里而井,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公事毕,然从敢治私事,所以别野人也。"其意思是说各级贵族以方里"九百亩"而划成井字形的田,中间一百亩为公田,四周是私田分给八户。农家要先合力耕好公田,然后才能回私田劳作,这实际上是一种劳役地租制度。在西周前期,井田制颇见成效。周人发祥于土壤肥沃的渭水流域,素以精于农耕见称,立国后农业进一步得到发展。当时不但有铜制农具,有种类众多的农产品,还注意农耕方法,普遍采用耦耕(二人各持一耜并肩而耕),并采用"休耕法"来保持地力。当时的休耕法是把土地分成三部分,每年保持一部分不耕,以后相互轮替。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受封者常常擅自割让或交换土地,渐渐将土地变为私有财产。同时,随着新开垦的土地越来越多,私田的数量也在增加。私田的出现,对以井田制为基础的土地公有制,起到腐蚀和冲击的作用。

西周时期的社会经济比商代又有发展。青铜业生产进一步扩大,除王室控制的青铜作坊外,诸侯国也有自己的青铜作坊。在青铜冶铸方面,西周中期以后许多铜器上铸有长篇铭文。最多的一件铸有499个字,不亚于当时的一篇文献。农业、畜牧、纺织、冶金、建筑、天文、地理等科学技术也有不少新进展。这些成就促使人们的生产、生活都有变化。考古学家在西周晚期的墓葬中发现了人工冶制的铁器,说明至少在西周晚期,人们已经掌握了人工冶铁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