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精生产工艺:行政处罚法和森林法发生冲突如何适用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7 22:25:15
我的亲属自1965年以来在自家房后栽了100余棵树,1998年依法申领了<<林权证>>,今年3月份他的前院邻居将其中的7棵盗伐,这个邻居与100余棵林木生长的地方没有任何地缘关系,林木的权属以前更是没有任何争议,报案以后在林业公安调查阶段,这个邻居提出说我亲属的林权证是假的,树是他栽的,他对这些林木有所有权。我们在找林业公安处理时,林业公安说权属有争议,要求我们先向县级政府申请解决权属争议问题,然后他们才能处理,他们的依据是<<森林法>>和<<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而<<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请问是应该我们向县级政府申请先解决林木权属争议,还是应该由另一方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