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美术馆:如何能提取出我的住房公积金?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4 20:02:21
我在北京工作有一年了,公司强制为我缴纳了住房公积金,每月从个人工资中扣除一定的金额,作为个人部分上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另外还有公司替员工也缴纳了同金额的,作为单位缴纳部分也上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在是我要离开公司,去山西工作,我想以后也不会回来,那么这两部分的住房公积金,我能让公司出具证明,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提出来吗?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

第二章 提取范围

第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支出超出家庭工资收入 5% 的;
(七)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八)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九)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十)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十一)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十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一)、(五)、(六)、(七)、(八)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第六条 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http://www.bjgjj.gov.cn/newhtml/gk-02.html

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九款: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所以你是可以提取的,但是过程比较麻烦,很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