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西西弗:中国有管辖权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19:25:13
日本教科书事件,该教科书的主编是否能被中国以中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九条判刑,

附: 第二百四十九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没有管辖权。
不在中国的土地上。不是中国人。

而且 刑法 是不能类推的。仅就 教科书 论 其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
罪名本身就不能成立的。

只是 你 认为 人家 在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法律并不这么认为。
就像 刘海洋 伤熊 事件。 大家都认为他是错的。但是没法定罪。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

决对没有,主编又不是中国国籍!中国的法律只对中国才算

不能,我国刑罚一般只对我国境内有效,不能执行到外国境内。这种问题只能通过外交手段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