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q飞车松前卡气接漂移:请介绍二战后日本土地改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22:30:27
据说战前日本土地矛盾很严重

日本政府低价收购地主的土地再低价转让给农民,是一种非暴力的将地主土地分给农民的手段(与我国打土豪分田地相比),实行粮食补贴,效果是解放生产力,迅速在战后恢复了粮食生产,为重振日本经济打下了基础

富庶的农村是国家稳定的基础

日中经济评论家西忠雄认为,“富庶的农村是日本社会长期稳定,经济不断发展的最根本原因。”1947年到1950年的日本“农地改革”(土地改革),让日本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在城里人还没有找到稳定的生活的时候,农民有了地,农产品价格不断上涨,日本是农民先富了起来。

土地改革的功勋与遗产

二战刚刚结束,日本就在麦克阿瑟主持之下进行农地改革:由政府将194万公顷地主的土地强制收购,以非常低廉的价格(有的地方仅相当于一双靴子或一袋烟钱),卖给420万户农民。

鉴于农民生产积极性的提高、农业生产的扩大、社会稳定等方面的功劳,日本首相吉田茂曾称之为“非共产主义世界进行得最彻底的土地改革”。

但是由于土地规模较小,随着战后经济起飞,农业与工业劳动生产率的差距、农民和城市工人的收入差距越来越大,以至于世界

银行的专家以及日本经济学界重新反省农地改革,认为它是“占领军的绝对权威和知识官僚误解情热”结合的产物。

农业基本法的初衷和实践

1961年颁布的农业基本法成为日本农业政策的转折点。它的初衷是通过土地规模的扩大,提高农业的生产效率,缩小农业和工业间的收入差距,增强日本农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但是实际采取的措施却使这个目的落了空:他们用保护农产品价格的办法来提高农民收入。通过关税和补贴,农产品的价格是上去了。但这样以来,即便小规模、低效率的农户也发现,他们自己耕作稻米要比从市场上购买合算。由于他们宁可兼职务农也不愿退出市场,通过规模扩大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就只能成为善良的愿望。

保护的结果使农业的地位不是加强了,而是削弱了:日本的食物自给率从1960年的79%,30年后下降到了不足40%。

新农业基本法也成一纸空文

为了扭转日本农业的“悲惨”局面,1999年日本又通过一部新的食料、农业、农村基本法。从名称可以看出不仅农业、而且食物和农村也很重要的意味。其中一项明确的指标是希望5年之内将食物自给率提高5个百分点,即从40%提高到45%。但是5年之后,1个百分点也未能提高。

保护最严重 竞争力最弱

日本可以说是世界上农产品关税最高的国家:小麦210%,大米490%,花生500%,一种魔芋竟然高达990%。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日本又是世界上最大的农产品进口国。按卡路里计算,一度高达66%的食物依赖外国。

在WTO农业领域的谈判中,日本因其超高保护经常被人戳脊梁骨;而在近年来同周边国家FTA或EPA的谈判中,屡屡因农业问题影响进度,国内经济产业界批判的声音也越来越强。

同时还有消费者不满:如此保护,既没效率,也不公平。日本贸易振兴机构(JETRO)亚洲研究所今井健一曾嘲讽日本农业:“再保护下去,就彻底消灭了。”

农业的衰退令人心寒

除粮食自给率由79%降至40%以外,农业对GDP的贡献率也从1946年的30%,降到1960年的10%,再落到2002年的1%;从业人员从1400万人降到280万人,就在这其中,把农业当作副业的占70%,年龄超过65岁的占60%。日本学者戏称之为“三襁”农业:农村只剩老爷爷、老奶奶和小孩子了。

土地荒废非常严重。这些年荒废230万公顷,远超过土地改革从地主那里解放的190万公顷。据原日本农林水产省官僚、现产业经济研究所的山下一仁计算,现在日本的480公顷农地,只有全部用来种土豆,才有可能养活日本人;万一发生紧急情况,每人每天的口粮要削减三分之二才能应付。恐怕那就是我们过去“勒紧腰带过日子”的滋味了。

财政和消费者负担沉重

OECD有一个PSE?生产支持估价?指标,专门用来计算对农业价格支持(内外价格差乘以生产量)中消费者和纳税者的负担比例。从1986年到2002年,美国消费者的负担从47%降至38%,欧盟从85%降至57%,而日本一直高达90%。到过日本的人不少都会对其农产品不可思议的高价格感到震惊,而中国人因为反差太大,更容易产生吃面条犹如吃金条的错觉。

日本农业保护给财政压上了沉重的负担。每年因关税导致的价格支持约5万亿日圆,消费者负担为5千亿日圆。价格支持之中很大一部分被农药、化肥等企业拿去了,真正变成农家所得的只有四分之一。

日本农业基本法的起草者之一、后来多次参与WTO谈判的资深官僚小仓武一有番话,颇能说明日本农业困境:“在国际舆论中留下这么坏的印象,在世界自由贸易中付出了被深深孤立的代价,终日生活在莫名的恐惧之中,生怕输入稻米农民就将毁灭,主食供应会完全让渡给外人之手……日本今天的现状,真令人忧虑。一些人以食物安全保障为借口反对大米输入,但在自己生产的稻米比国外贵7、8倍的情况下,还有何安全保障可言?”

规模扩大 成本降低

日本的农家规模战后四十年间仅从0.9公顷扩大为1.2公顷,增长率为36%,如果将面积较大的北海道除外,那么增长只有17%,而与此同时,美国农家的规模扩大10倍,欧洲比如法国也扩大了150%。日本农家规模只有美国的1/127,欧盟的1/20-1/45。

日本国内增强农地流动性、扩大农家规模的呼声很高。一些专家甚至建议征收农地特别保有税,促使效率不高的小规模农家退出。据计算,如果未满3公顷的农地之中有80%流动,那么农家规模就会扩大到15公顷。

规模扩大除了降低成本之外,更重要的效果是可以进行结构改革,把对农业的间接支持变为对农家的直接支持,这样可以大幅降低财政负担,提高农业的竞争力。

规制缓和 企业参入

曾任日本农林渔业基本问题调查会会长的东 精一认为:“日本农业的核心问题就在于农民都是单个小业主,因此农业政策必须把农业企业家的培育、鼓励企业家介入农业当作首要目标。”

这种观点正在转化成具体的政策。一度非常严格的规制出现缓和的迹象,而一些改革特区、农业特区的出现,预示着农业正在走出改革的禁区。

工商企业对农业的兴趣也在增强。以工业机械知名的高科技公司欧姆龙已在农业领域小试牛刀:它的一个玻璃温室大至7公顷,完全由自己研发计算机设备控制,生产一种特殊的西红柿;卡高米公司现在的西红柿产量已达7000吨,占日本的总产量的1%,他们计划到2007年将产量提高到目前的3倍,达到2万吨;餐饮连锁巨头和民已经把经营链条向上延伸至农产品种植养殖;而一家人才派遣公司帕索那竟在有日本华尔街之称的东京黄金地段大手町搞了一个城市农场,以培养专门农业人才。

转守为攻 通过竞争走向繁荣

日本传统农业政策的特征是守:政府通过和农协谈判确定米价;提高农产品关税保护国内市场;不问规模大小、效率高低,大水漫灌对农业进行补贴。

但是现在业界认识到,守下去是死路一条。他们开始调整政策,通过对特色农业、龙头企业、规模经营的扶持,试图使日本农产品不仅在国内市场,而且在国际市场具有竞争力。日本的茶叶、水果、精美点心已经出现在香港、台湾、上海、北京、新加坡等地高级商橱,凭借其优异品质成为追求生活质量一族的新宠。日本农林水产省也提出了雄心勃勃的“走出去”计划。

小仓武一对日本农业的概括,可谓反映了业界的心声:“日本农村是丰盈了,但代价是农业失去了竞争力。再用温暖的臂膀保护下去已经不行了。不是一味叫喊反对输入,而是该认真考虑通过自由竞争锻造强力农业、从根本上脱胎换骨,走向真正重生的时候了。”

他山之石 可以攻玉

中国和日本经济发展阶段不同:日本是发达国家、后工业社会,中国还是发展中国家、正处于工业化过程中;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位置不同:中国农业2001年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为15%,相当于日本1910年前后的水平,日本现在的比率是1%;劳动力情况也不同:中国农业劳动力占50%,而日本还不到5%。

但中国农业和日本农业又有相似之处:每家每户土地规模都比较小,日本每户平均1.2公顷,中国户均0.3公顷 ;劳动力素质堪忧:日本是“三襁”(爷爷奶奶孙子),中国是“三八六一部队”(妇女儿童);农业都是弱质产业,国际竞争力低下:日本农产品是天价,中国部分农产品的价格也已经超过国际市场。

日本当初农业政策目标有两个,一是缩小农民和工人收入差距;一个是缩小农业与工业效率差距。通过关税和补贴,第一个目标实现了,农业家庭的平均收入甚至高于城市居民;但代价是第二个目标:农业衰弱了,竞争力降低了,效率差距更大了。不仅消费者和政府财政背上了沉重的负担,国家产业、贸易政策调整,也被套上枷锁。

以日本财力之雄厚、农业比例之小,措施失当尚且造成严重后果,其中教训值得反思:日本的代价我们付不起,也不应该付。鉴于我国农业生产率只有先进国家的1.4%,如何通过制度创新,将有限的资源有效地用在提高技术水平、增强农业竞争力上,将是我们政策选择面临的严峻课题:只有这样,农民收入提高才具有坚实的基础。
2 http://www.51ks.com/lib/lib.asp?class=3&id=1725

日本明治维新后的土地制度

并非资本主义的土地制度

马 晔

明治维新使日本走上了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高中《世界近代现代史》(上册)教材P.89介绍了明治维新的措施,“经济方面,大力进行改革,发展资本主义。首先改革土地制度,承认土地私有。废除了禁止土地买卖的法令,正式从法律上保障了新兴地主的土地所有权,统一征收地税。”这使地主阶级的土地所有制得到确立,而不是有些教师、学生认为的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师生的误解那是囿于明治维新的措施总体上是资本主义的,而土地制度却是个例外。其实,明治政府在1872年开始土地改革,承认土地私有权,根据土地的实际支配权确定土地所有权——由农民世袭租种的土地,归农民所有;农民短期租用的土地,归出租人所有;典押的土地,归受押人所有。1873年,政府又颁布了地税改革条例。地税改革后由于租佃和地税相当于全年收获量的百分之六十以上,地主和农民的关系,还保留着封建的因素,农民的土地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封建生产关系在农村还占着统治地位。广大农民被牢牢套上租佃剥削的枷锁,使明治维新时未能出现象西方国家原始积累时期那样,源源不断地出现大量离开农业生产流入城市劳动市场的产业后备军,这也阻碍了资本原始积累的充分展开。结果,日本资本主义的积累依靠国内市场的增长,不能不受到很大的限制。那么,日本的资本主义土地制度又是何时、如何确立的呢?下面请看吴于廑、齐世荣主编的《世界史.现代史》(下卷)中的有关论述。

日本明治维新以后确立的近代土地所有制,是寄生地主制。它是天皇制的阶级基础之一,也是法西斯军国主义的滋生土壤。占领当局在《农民解放令》中宣布:“日本的土地制度是封建性的,必须进行改革”。从1946年10月开始,到1950年底,根据农地改革法案,寄生地主的全部出租土地,在乡地主 一町步(约合14.8市亩)以上的出租土地中的194万町步,转卖到农民手中。土地转卖是按战前价格执行的,因此,战后的通货膨胀,实际上已使土地转卖几乎是无偿转移。虽然地主对农地改革不满,并有些反抗,但在占领当局监督下,广大人民群众热情支持,成立了各级“农地改革委员会”,将地主的反抗强行压制下去,使农地改革得以顺利完成。

日本土地改革具有扫除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的重大意义,是一次不流血的资产阶级的和平土地革命。农地改革对日本军事封建资本主义的基础,即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进行了根本改革,完成了自明治维新以来尚未完成的资产阶级土地革命。同时,农地改革为战后日本经济复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在农业发展方面,农地改革是绝大多数佃户变成了自耕农,解放了农业劳动生产力,有助于提高农业生产收入,有助于土地改良、科学种植以及扩大市场,为农业生产商品化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综上所述,日本的农地改革是日本战后经济民主化改革的两个主要内容之一,使日本的土地制度从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转变为资本主义土地所有制,并为战后日本经济高速发展铺平了道路。

(作者单位:江苏省通州市金沙中学)

济评论家西忠雄认为,“富庶的农村是日本社会长期稳定,经济不断发展的最根本原因。”1947年到1950年的日本“农地改革”(土地改革),让日本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在城里人还没有找到稳定的生活的时候,农民有了地,农产品价格不断上涨,日本是农民先富了起来。

土地改革的功勋与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