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德重宝背殷一般喊价:请问会计老师 北京的差旅费用现在有规定的数额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6 05:24:31
以前不是说办公费用和差旅费用没有特定的限制数额吗?可这个月有人说有了新的规定 请教 高手老师 这个限定的标准是什么呢?

谢谢了!

《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明确规定“差旅费津贴”不交纳个人所得税。而《财政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 》明确规定,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补助和伙食补助费,但是差旅费津贴不能太高,超出合理的范围,如果超过合理范围部分则属于变相发工资则应该交纳个人所得税了。
所谓的合理范围是指:一般地区20元一天,特殊地区(四个经济特区和十四个沿海城市)30元一天。余额部分记入工资总额,交纳个人所得税.
由此可以知道去北京出差,可以由单位补助你30元每天。而且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多的话是需要交税的了!

没有的,新规定,没听说呀

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4]89号,明确规定“差旅费津贴”不交纳个人所得税。而《财政部关于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的规定 》明确规定,差旅费包括市内交通费补助和伙食补助费,但是差旅费津贴不能太高,超出合理的范围,如果超过合理范围部分则属于变相发工资则应该交纳个人所得税了。
所谓的合理范围是指:一般地区20元一天,特殊地区(四个经济特区和十四个沿海城市)30元一天。余额部分记入工资总额,交纳个人所得税.
由此可以知道去北京出差,可以由单位补助你30元每天。而且不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多的话是需要交税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