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干地支对应的月份:有严重心理疾病的人犯罪能否免于处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30 19:54:51
有严重心理疾病的人犯刑事案件(杀人,放火...)能否免于处罚
怎样处罚?同样被判出死刑吗?

经鉴定缺乏或者没有责任能力,可以依法减轻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行为时是处于间歇期的,应负刑事责任
法律上之所以有行为能力的标准主要还是从法律的作用上考虑。特别是刑法,他的作用在于惩罚邪恶,维护社会的次序,威慑犯罪分子,同时它也通过法条的注释或司法解释来告诉人们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它所规定的对象是“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相应的行为能力的人”即行为人有能力认识自己的行为性质,也可以承担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刑法上所规定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些人在认知能力特别是自控能力上都低于正常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缺少了刑法法上很重要的主观要件
可以说精神病包括在心理疾病中,通过司法鉴定被认为不应承当刑事责任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但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作为他们的监护人将承当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是在《刑法》中第18条作出明文规定的。
其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医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这里即包括两层含意:
1、精神病人是免除或者减轻刑事处罚的主体
2、精神病人犯罪是必须是在其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的时候才可豁免处罚。
精神病指多种多样的慢性和急性的精神障碍。而一些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如神经官能症、性变态、人格障碍、愚鲁等等,就要看这样的心理疾病在发作的时候是否使行为人丧失辨认能力,但一般都将其视为减轻责任的情节,而不认为使免除处罚的情节。

法律上之所以有行为能力的标准主要还是从法律的作用上考虑。特别是刑法,他的作用在于惩罚邪恶,维护社会的次序,威慑犯罪分子,同时它也通过法条的注释或司法解释来告诉人们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它所规定的对象是“可以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相应的行为能力的人”即行为人有能力认识自己的行为性质,也可以承担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刑法上所规定的精神病人是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这些人在认知能力特别是自控能力上都低于正常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缺少了刑法法上很重要的主观要件
可以说精神病包括在心理疾病中,通过司法鉴定被认为不应承当刑事责任的可以免于刑事处罚
但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中作为他们的监护人将承当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在法医学上一般认为,精神病发作时犯罪是否承担责任要看两个条件:一、是否有辨认是非的能力;二、能否控制自己的行为。如果这两个条件都不符合的话就可以认定不能够承担责任。
心理有疾病的人一般不属于这个范围内的,所以不应当免除处罚。

如果有精神病,在发病的时候杀几个人都不犯法.
如果你的心理病很严重,经法医鉴定其杀人放火时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也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