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天玄女被蚩尤上: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区别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3 22:52:53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区别:

1、定义不同

纳税人也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税款的最终承担者。

扣缴义务人是指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2、权利不同

纳税人有享受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的权利;有依法申请收回多缴纳税款的权利;在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困难时,依法享有申请分期、延期缴纳税款或申请减税、免税的权利;对税务机关不正确的决定有申诉权。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法行为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及国家监督、检查机关检举、揭发的权利。

扣缴义务人只是代扣纳税人(注意为纳税人)税款,然后向国库缴纳税款,真正的纳税主体还是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3、主要内容不同

扣缴义务的内容主要包括扣留收取义务、申报义务、缴纳义务和填发义务。

纳税人的义务

1、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2、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

3、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5、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

6、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

7、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8、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4、填发义务不一样: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由此可见,在中国只有在纳税人主动索取扣税凭单时,扣缴义务人才填发。如纳税义务人不主动索取,则扣缴义务人不必填发。

扩展资料:

中国税法中涉及的代扣代缴义务人主要有:

1.个人所得税中,个人所得税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2.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中,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而有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利润、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和其他所得,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上述所得与其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都应当缴纳10%的所得税。

3、增值税中,境外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应税劳务而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其应纳税款以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4、营业税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贷款,以受托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为扣缴义务人。

5、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

参考资料:扣缴义务人-百度百科

纳税人-百度百科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区别有:

1、定义不一样: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与个人。扣缴义务人既非纯粹意义上的纳税人,又非实际负担税款的负税人,只是负有代为扣税并缴纳税款法定职责之义务人。

2、扣缴义务不一样:扣缴义务人本不是纳税人,所以不承担纳税人的义务。而纳税人的基本义务有按税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税法规定的期限和程序办理纳税申报并按期交纳税款、向税务机关及时提供会计、财务报表,以及接受税务检查,并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3、填发义务不一样: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税款时,纳税人要求扣缴义务人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开具。由此可见,在中国只有在纳税人主动索取扣税凭单时,扣缴义务人才填发。如纳税义务人不主动索取,则扣缴义务人不必填发。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纳税人

百度百科-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区别:

1、定义不同

纳税人也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税款的最终承担者。扣缴义务人是税法规定的,在其经营活动中负有代扣税款并向国库交纳义务的单位。

2、纳税主体是纳税人而非扣缴义务人

扣缴义务人只是代扣纳税人(注意为纳税人)税款,然后向国库缴纳税款,真正的纳税主体还是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是税法上的一个概念,由支付单位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这是我国现行税法堵塞税款流失的有效做法。

这种做法既符合国际惯例,也适合我国现阶段税收征管手段落后,专业化征管力量不强、急需形成社会征收网络的实际情况。

3、主要内容不同

扣缴义务的内容主要包括扣留收取义务、申报义务、缴纳义务和填发义务。

纳税人的义务

1、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的义务;

2、依法设置账簿、保管账簿和有关资料以及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的义务;

3、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核算软件备案的义务;

4、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的义务;

5、按时、如实申报的义务;

6、按时缴纳税款的义务;

7、接受依法检查的义务;

8、及时提供信息的义务。

扩展资料

一、纳税人类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二、能成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1、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2、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3、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具体登记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4、注意: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纳税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扣缴义务人

1、含义不同

纳税人也称“纳税义务人”、“课税主体”,是税法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税款的最终承担者。

扣缴义务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以下称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2、应用不同

纳税义务人是指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或个人。每种税收都有各自的纳税人。纳税人究竟是谁,一般随课税对象的确定而确定。

扣缴义务人是税法上的一个概念,由支付单位作为代扣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这是我国现行税法堵塞税款流失的有效做法。这种做法既符合国际惯例,也适合我国现阶段税收征管手段落后,专业化征管力量不强、急需形成社会征收网络的实际情况。

3、权利不同

纳税人有享受税法规定的减税、免税的权利;有依法申请收回多缴纳税款的权利;在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困难时,依法享有申请分期、延期缴纳税款或申请减税、免税的权利;对税务机关不正确的决定有申诉权。

对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法行为有向其上级主管部门及国家监督、检查机关检举、揭发的权利。

扣缴义务人只是代扣纳税人(注意为纳税人)税款,然后向国库缴纳税款,真正的纳税主体还是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不缴纳营业税。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纳税人

百度百科-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是税负的最终承担者,扣缴义务人是纳税人纳税环节上的代理者。举个例子说,你的工资要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你本人并没有去税务局纳过税,而是公司直接代理,直接把你的应该缴纳的税款上缴给了地税局。那么你就是纳税人,公司是扣缴义务人。
这是在我国现行采用的代扣代缴制度所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