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头上的点叫什么:求与质疑票据法第68条有关的材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7 20:37:36
谁能给我一些与质疑票据法第68条有关的材料,不胜感激,在今天下午之前能帮我弄出来,分我一定不会小气的,

《票据法》第68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本题中,由于甲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背书无效,故丁不能向其行使追索权;银行是付款 ,是请求付款的对象,不是行使追索权的对象。乙、丙是票据的合法背书人,故丁可以向乙、丙行使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