倩女幽魂国语版百度云:农村合作基金会,是为农还是害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5:10:37
农村合作基金会,是为农还是害农
农民是国家的根本,善良的农民兄弟正在为自己能过上小康生活奔波忙碌,面对中国现在大好的利农政策,农民对生活也充满了希望!可是也有历史遗留的特大问题让农民苦不堪言!
我是山东省青岛市平度白埠镇王家坡子村的一位农民兄弟,抱着对国家能够解决“三农问题”的希望,写了这份稿件,来恳请国家直属部门和社会有能之士关心关注一下发生在我们平度市的事件!
青岛平度市白埠镇王家坡子村,1991年设立农村合作基金会金融机构。与此同时,平度市很多地方也设立了这样的机构,它的设立是为了发展农村经济。其资金来源是吸收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生产资金入股并将该资金投放于农业,当初国家提倡设立这样的机构的本意是好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情况发生了些变化。国家在1998年7月13日发布第247号国务院令:对农村合作基金会这样的非法金融机构实施取缔,超过规定期限继续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依照本办法予以取缔,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要说的问题是在国家颁布国务院令后,为何我们村的农村合作基金会非法金融机构一直营业到2005年11月而无人过问!国家曾经不止一次出台关于对农村合作基金会的处理办法,其中有2005年5月8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犯罪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我们村的这个非法金融机构现在还存在,还有三十四户农民在这个机构存款近三十万元,大部分是2003-2004年存的钱,现在大部分存款都已到期,但都提不出来。有村民向这个机构经营者(王明科)要钱,他说没有,让村民去向村委要,村委说我没有用你们的钱,你们不应该来问村委要钱,把钱存哪向哪要!我们农民自己的存款都不知向哪要了?
曾经村委和代办员(王明科)都说过“你们可以去上告,但是即使官司打赢了也没有钱,你们去告吧。” 大家听听就这样的农村能和谐吗?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这样对待我们农民吗?现在是法制社会,我们农民兄弟相信国家会给我们妥善、合理的解决这个历史遗留问题的!
各位读者朋友,我是位农民兄弟,现在我感到很无助。真心希望您能帮我出出主意,尤其是法律工作者。本人姓王,电话是13210297996 如事情能妥善解决,必有重谢!!!!!

类似事件最近在浙江“试水”,如果全面推开,意味着合法化。
但我个人坚持金融行业不能民营化,一是金融是国家的核心利益,这还是三言二语说得清楚,二是民营担当不起这个责任,一旦有风险,民营资本也很难承受,在浙江和江苏发生的携款走人的事件就是典型的事例。
根据上述所讲,如果合作基金作为集体互助基金是不会触犯法律的,但如果通过放贷经营就涉及国家核心利益了。

政策是好,执行的人是坏的!
这件事是地方保护主义,当地相关部门有失查之责,主管领导有渎职之罪,其实中国有这样的法律,只从来也无人用,也无人执行.说白了:民不与官斗嘛!除非你碰上了哪个领导作秀(但也不排个别除确实是为人民服务,比例为1ppm),否则你就只会输.
我们现在的游戏规则是:以个别领导为中心,大力培养为人民服务的大中小贪官宗旨,尽快实现让一部份有权势的人先富起来的战略目标.

现在很多的信用社和基金会都政府人员的天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