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乐成中国通史怎么样:关于强奸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19:32:11
我一个浙江的朋友和另一女人订婚了,女孩子一直在精神上折磨我朋友。订婚后几个月都没和我朋友约会过,更别说肌肤之亲等,女方自己到天天和朋友去玩。这次订婚听说花了三万多块钱,像这样的事该怎么处理,女方地方家族势力比较大......! 我告戒朋友:男人和女人之间的感情是操出来的,干脆强奸她,我朋友说根本没机会动手。 他说想用安眠药辅助自己的这一计划,请问这样算犯罪吗?会有多大的法律责任,判几年?
这样说来我朋友怎么都亏??这咋划算,难道法律在这方面只保护女性的吗? 那女的同意订婚,订婚后又是这态度,花了钱还被玩弄了感情,哎! 往往世间的悲剧就是在这样的环境发生的

看你朋友喜欢不喜欢人家了,如果是喜欢那就多用心去追求,人心都是肉做的;那要是不喜欢就早退吧,亏点钱不算什么。
强奸当然犯罪,不过好象新法律上说:如果确定2人是男女朋友关系,并且事情发生在家里,这不算强奸。。。。

是!犯!罪!
结婚之前不能做!!!!!!!!!!!

这要判强奸罪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我没有觉得这个女孩子怎么折磨你的朋友了,倒反觉得你和你的朋友都不是东西!如果你们就这么点承受力的话干脆别娶人家了,娶了人家又伤害别人,是不是男人啊?

只要违背妇女的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即使结婚后也是犯罪!!!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因此从法律上来说只要是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性交的行为就是强奸。所以强奸罪的关键是犯罪嫌疑人是否违背了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性交。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认定强奸罪的时候往往会考虑到当事人双方之间的关系。如“婚内强奸”在司法实践中往往不会被定罪,因为我们一般很难判断丈夫是否是违背了妻子的意志而与其性交的。同样,我们在处理男女朋友关系时也有一个标准,即:被害人是否马上报案。如果马上报案且确实是违背了女方的意志强行与其性交的话,男方就会被定为强奸罪;但如果是当时确实是违背了妇女意志强行与其性交,而妇女没有报案双方和好了,则即使以后双方因为感情破裂,女方告男方强奸,也不能被定罪。
但我觉得双方在一起是一件两厢情愿的事情,感情才是双方的基础。希望楼主的朋友还是从感情上下手,用真情来感动对方。即使真的那个女孩还是这样,也不要用这种手段。还是再去寻找生命里真正的那一半吧
如果楼主的朋友真的因此而被定罪的话,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3到十年(具体还要看他的主观恶念,认罪态度等)。

请劝劝你的朋友,情感是不能强迫的,更不能冒着犯罪的风险贪图一时之乐.当厄运将临时悔之晚矣!珍惜青春,热爱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