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诈骗的典型案例:有律师或者学法律的人吗?我想请教一个关于债务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5 13:31:13
我的父亲在95年的时候借给别人五万元钱,到现在父亲一直向他追要,他不是说钱紧张就是说过几天.我父亲手里有他的借条,但是字是我父亲替他写的,他本人签的名,上面还盖了他单位的章(原来他开的一个小厂子).请问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吗?法院会不会以超期为由拒绝受理啊?(据我所知借款期限好象是2年的时间.)应该怎样办理或者取证呢?可否详细的向我说明一下?万分感谢!!

对未约定还款时间的欠条如何计算诉讼时效,审判实践中存在不同做法,但较通行的做法是从债权人追讨或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时开始起算,但最长不超过20年.
还是找当地律师咨询为好,当地法院的审判惯例非常重要.

法院会依法受理,但似乎时间的确太长了,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有可能败诉而以.建议到律师事务所相信询问律师的意见.

不知借条上有没有约定还款期限,有约定的话,就从偿还期限起,计算两年诉讼时效.如没有约定,则从你父亲第一次向对方主张还款时间起计算两年的诉讼时效.
现最好的办法是让对方重新写一份借条(或者要对方偿还一点借款,然后重写一张借据).取得新的借据后,再向法院起诉.

公司所产生的债务好象是一直存在的.
个人拖欠的才有年限.既然盖了公章,就可以认为是公司直接借贷的.

你最好咨询一下专业律师!

可以,法院不会不受理的
“两年”是说你到期之后两年之内没有向他要才不能起诉。

借条上写了还款期限没有??
没有写则可以随时向他要
写了则要等到到期之后才能要求他偿还。

建议你拿着欠条找当地律师当面咨询,这样更有助于你问题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