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香港刷卡返现打折:请大家帮忙分析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6 07:49:20
一男子41岁,于去年7月同妻子感情破裂,签下离婚协议,并分居至今(但是没有办理离婚手续)。后结识一女孩25岁未婚,两人在一起交往6个月后,住在了一起,男方向前妻提出要正式办理离婚手续,前妻通过旁人了解到男子现在和那名女孩住在一起后,心理极度不平衡,威胁男子说如果不和她和好就到当地法院告他因为有了第三者才导致他们俩感情破裂,让男方身败名裂(男方在当地有一定知名度),而他们实际分手的原因是前妻嗜赌成性,经常在外面赌博整夜不回家。前妻提出这样的要求后,那名男子同女孩商量,想让女孩先搬走,现在那名女孩特别迷茫,第一,她不知道她到底是不是第三者。第二,男方是不是想放弃她和前妻和好,所以才让她搬走。请大家帮忙分析一下吧,谢谢!
男方和他前妻谈过一次,他前妻说如果不和好就要收集他和那个女孩在一起的证据,然后去法院。女孩不希望那个男的痛苦,也不希望他受伤害,而且那个女孩总是觉得对不起他的前妻,想要找他的前妻谈一谈做个了断,女孩该不该找他的前妻呀?

一、在两人未离婚之前,另外一个女人算是第三者;
二、男方让她搬走不见得就是想要放弃这段感情,男方妻子说的很有道理,不管他们之前是因为什么原因而分居,离婚时只要对方能够提出相应的证据证明男方有了婚外情,那结果将会和以前大不相同,这样男方就成了弱者;
三、个人认为,另外一个女的如果想要与男方在一起,最好先回避一下,待他们夫妻二人协商妥当后再与男方来往,否则对这个女的也将是不利的!

第一,男方没有正式离婚之前道义上是第三者,事实上是因为男方有离婚协议才同居的,不应算第三者.
第二,男方并不是想放弃她和前妻和好,让她搬走确实是为了解决离婚的问题。在离婚诉讼中,有过错(婚外情等)的一方是不利的.
希望他们能够面对事实,有理有利有节的解决好离婚的法律问题,再名正言顺的结合.你说呢?

她不是,那个男的和他老婆早就分开了怎么算第三者啊。。第三者的前提是什么??

那个男的不敢面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