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墓边狱出现在哪几集:抢劫罪和抢夺罪的区别有那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7 23:16:05
下礼拜之前要。。。希望各位懂法律的人士些帮帮忙

二者的区别主要是:
1.抢劫罪表现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而抢夺罪表现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大的财物,使他人来不及反抗.
2.抢劫罪不但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利,还侵犯了他人的人身权利,而抢夺罪只侵犯了财产权利.
3.抢劫罪对财物的数额没有要求,而构成抢夺罪要求抢夺的财物数额较大。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00元至2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但是,携带凶器抢夺,或者犯抢夺罪后,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都构成抢劫罪。

这两个罪的区别,在于获取财物的方法:抢劫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使被害人不能反抗或者不知反抗的手段获取他人财物,而抢夺罪是不能以暴力、胁迫等方法实施的。当然,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以抢劫罪定罪处罚,此法律是将一定条件下的抢夺行为特别规定为抢劫罪,这种抢劫罪与抢夺罪的区别是行为实施时的条件而非行为实施的方法。
在抢劫罪中,“暴力”行为与取财行为是紧密相连的,暴力是取财的手段行为。也就是说,行为人实施暴力行为的当时,其主观因素是为了对被害人造成强制,为取财排除障碍、制造条件。如果在抢取财物的案件中,行为人实施了某种暴力行为,但行为人实施这种暴力行为当时并不是为取财行为服务的,则应认定为抢夺罪.而不是抢劫罪。另外,抢劫罪和抢夺罪都可能造成被害人一定的人身伤害结果,但在抢劫罪中,伤害结果是行为人有意识的暴力手段造成的;而在抢夺罪中,这种结果是夺取财物的附随结果。当然,如果过失造成被害人重伤而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处罚更重的,应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

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区别很明显?不易混淆。刑法第二百六十七条与第二百六十三条分别规定,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公然夺取数额较大公私财物,但没有采用暴力或暴力威胁等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抢劫罪是指使用暴力、暴力相威胁以及其他手段,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二者的区别在于有没有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然而,有时抢劫罪与抢夺罪并不容易区分,例如以下两种情况。

一是行为人利用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能有效反抗的状态实施夺取财物的行为。如趁火车、汽车开动时夺取他人的手表、提包等财物;利用他人处于醉酒状态,虽然想反抗但无力反抗或不能有效反抗而夺取其财物的行为。由于行为人仅仅利用了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能有效反抗的状态实施夺财行为,并且所利用的状态并非行为人造成,因而以抢夺罪论处符合法律规定。如果被害人不能反抗或不能有效反抗的状态是行为人造成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

二是行为人骑摩托车猛力夺取行人财物并迅速逃走的情形如何处理。一般认为,应根据抢夺罪与抢劫罪各自的特征分别解决这类案件的定性:(1)如果行为人一下子就抢走了财物,或者未抢走财物就开车逃离,应以抢夺罪论处;(2)如果行为人抢的是一老人,在抢夺时,用力过猛造成老人倒地死亡或伤害,则应作为抢夺罪的从重情节在量刑上从重处罚;(3)如果行为人抢夺财物时被害人不撒手,行为人利用机动车辆行进的力量强行拖拽,而致被害人倒地死亡的,应认为是抢夺过程中遇反抗而转化为直接以暴力作为手段取得财物,很明显,应认定为抢劫罪。

抢劫是使用暴力掠夺,可能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其社会危害大;抢夺不使用暴力,而是趁人不备时掠夺公私财物的行为,一般认为其社会危害较小,不易造成人身伤害,但飞车抢夺项链等也会造成较严重的伤害,故现在加重了对这种行为的处罚。

刑法中对两抢得定义:
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当场强行劫取财物的行为。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主要区别是抢劫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除了受害人的财产权外更重要的是侵害了受害人的生命健康权。而抢夺则只侵害受害人的财产权,没有对其生命健康权构成侵害!
张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