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土影:审美意识与旅游产生的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3 19:47:31
为什么旅游的产生必须以审美意识的出现为前提?

马克思早就说过,忧心忡忡的穷人和满眼是利害计较的珠宝商都无法欣赏珠宝的美,旅游活动也是如此。叶朗先生在国内较早地提出:“旅游,从本质上说,是一种审美活动。离开审美,还谈什么旅游?……旅游活动就是审美活动。”于光远先生同样强调:“旅游是现代社会生活中居民的一种短期的特殊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的特点是:异地性、业余性和享受性。”他们都强调了旅游活动的休闲性与审美性,这是非常有见地的。我们从中国古代对“游”字的解释同样可以获得对旅游活动的休闲与审美特征的启示。“游”的字义在《说文》中如解释为“旌之垂”,其本义是旌旗的垂落,自由自在地漂游,可引申为自由自在。朱熹这样解释“游”:“玩物适情”,意为愉悦中的生命体验自由。由此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旅游的含义:人在旅途(旅),自由地体验与欣赏(游),旅游的意义就是自由生命的自由体验。前面所述伽达默尔论“节日”的意义也同样适用于旅游,旅游正是人的真正自在自为的生活体验。

  旅游需要休闲的状态,旅游需要自由的感受,旅游需要艺术的想象,旅游需要审美的情趣。阿尔卑斯山上山的公路上立着一块提示牌:“慢慢走,请欣赏”,这正道出了旅游的真谛。日本著名美学家今道友信将审美知觉表述为“日常意识的垂直中断”,这也可以作为旅游状态的描述。真正的旅游者不应该是浮光掠影、走马观花、直奔目的地的匆匆过客,而应该是玩物适情、情与物游、品味全过程的体验者。这就需要我们在旅游景观的营造、旅游服务的提供等各方面充分地考虑人的休闲、审美与体验的需求。如何提升旅游景观的审美境界,如何提升旅游服务者自身的审美文化素质,如何引导旅游者的审美情趣,已是人文旅游刻不容缓的重要课题。

  1999年美国战略地平线LLP公司的共同创始人约瑟夫·派恩和詹姆斯·吉尔摩撰写的《体验经济》一书中将体验定义为“企业以服务为舞台,以商品为道具,以消费者为中心,创造能够使消费者参与,值得消费者回忆的活动”,体验经济是通过满足人们的各种体验的一种全新的经济形态。人类的经济生活,自诞生之日起,经历了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经济与体验经济4个发展阶段。体验已经逐渐成为继农业经济、工业经济和服务经济之后的一种主导型经济形态。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渴望得到体验,愈来愈多的企业精心设计、销售经验。在体验经济中,企业不再仅是销售商品或服务,它提供最终体验并充满感情的力量,给顾客留下难以忘却的愉悦记忆。

  从这个角度上说,在体验经济时代,顾客每一次购买的产品或服务在本质上不再仅仅是实实在在的商品或服务,而是一种感觉,一种情绪上、体力上、智力上甚至精神上的体验。旅游是一种天然的体验经济,它作为人们求新、求异、求奇、求美、求知的一种重要途径,本身就是一种体验经济。我们对旅游活动的休闲、审美与体验性质,应该有充分的认识,本刊愿为探讨这些话题作出自己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