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器人总动员预告片:租上租的危害性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2 15:20:48
租上租即二手房东

我觉得:
如果站在租用者(第二次租用,后称B者)的立场上,因其“房东”(即第一租用者,后称A者)本身也是一个租客,B者应该要求A者在双方面前公开A者与真正房东所签的合同,具体B者有无这个权力,应该是A、B者协商的结果。因为合同中会有关于A者有无权力转租房屋等事项的陈述,为保护B者的权益,我觉得可以在协商解决的情况下要求A者出示合同。

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

同意回答者: 张松柏 - 民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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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haid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