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豪门小说女主:请教一购房合同中的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22:50:47
我们在购房中有这样两条补充协议,明显是霸王条款,是否合法呢?
第七条:逾期交房一百八十个有效工作日内出卖人不承担违约金,超过一百八十个有效工作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三十个有效工作日内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房款(一次性付客户)或已付首付款和已向银行交纳的分歧还款本息(按揭客户),本合同解除。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交付期限届满后,第一百八十一个有效工作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房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八条:买受人应按本合同及其与按揭银行签订的《个人购房借款合同》按时按约向银行偿还贷款。若买受人未按时按约偿还贷款,银行要求出卖人承担责任时,出卖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买受人将其所购房屋交出卖人所有,且买受人已交付的首期款及向银行交纳的还款本息按违约金处理,归出卖人所有,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出卖人造成的经济损失,买受人还应承担该损失。

只要你愿意,而且签了字,就是合法的。如果你不同意,你可以不签合同。但目前,房子紧张,房子买卖合同基本上都是这样,你只能找一个信誉高的开发商。

你可以不签合同;也可以要求变更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