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星座里谁是学霸:关于解除劳动合同后的相关事宜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30 19:42:18
我和银行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到2004年5月7日到期.但是我在03年9月的时候就向我们的科室领导提出书面辞职.可是一直都没有通知我去办理离职手续.现在我又找到一份新工作,用人单位要求我提供以前交纳社保的帐户.我这个时候才知道应该从辞职后就应该续交保险.并且可以在失业时间领取失业救济金.并且在此期间我生了小孩,如果我一直续交医保的话,这部分是可以报销的.我最新向银行人力资源处查询,发现我的档案现在依然在银行里.我想请问,银行是否有义务在我提出辞职后提醒我办理相关事宜并为我做好档案及相关资料的交接工作?

单位并无法定的提醒义务,劳动关系解除后你自己的社保问题应当自己查询办理。
有关档案问题你提出单位应当配合办理,但同样也没有法定义务提醒。

你自己有过错;用人单位亦有一定的注意义务。

我建议你去法律在线咨询,那里会详细告诉你的。

http://www.66law.cn/

http://www.findlaw.cn/online/

律师会详细告诉你的。

你自己有过错;用人单位亦有一定的注意义务

还是去进行正规的法律咨询吧.

银行没有此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