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光心慌慌哪一部好看:税收主权包括哪些?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2 01:3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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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主体的权利(税务机关):
1.税务管理权。
2.税收征收权。
3.税务检查权。
4.税务违法处理权。
5.税收行政立法权。
6.代位权和撤消权。
纳税主体的权利(纳税人);
1.依法提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权利;
2.依法请求税务机关退回多征税款的权利;
3.依法提起税务行政复议和税务行政诉讼的权利;
4.依法对税务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5.因税务机关的行为违法或不当,致使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时,有依法请求得到赔偿的权利;
6.向税务机关咨询税法及纳税程序的权利;
7.要求税务机关为其保密的权利;
8.对税务机关做出的决定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税收管辖权是国家在税收领域的主权,即一国政府在行使主权课税方面所拥有的管理权力.
从理论上说,税收管辖权包括居民管辖权和地域管辖权两种基本形式.但在具体的国际税收关系中,则存在第三种类型: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相混合的税收管辖权.

纳税人的权利:
1.依法书面申请见面税。
2.纳税人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交税的,可以提出申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延期交纳,最长不的超过3个月
3.纳税人自交纳税款起3日内发现超过应纳税额的可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
4.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不当,使纳税人合法利益遭受损害的,有要求赔偿的权利
5.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在规定的期限内有向上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的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