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者荣耀杀输出1w成就: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有什么区别呀??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20:21:29

1.根据股东对公司所负责任的不同,可以把公司划分为五类:
(1)无限公司,即所有股东无论出资数额多少,均需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公司;
(2)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股东均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
(3)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和有限责任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
(4)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资本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所有股东均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5)股份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份和有限公司股东共同组成的公司。这种划分方法是对公司进行最基本的划分方法。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也称股份公司,其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而非股东个人,是一种典型的资合公司。是指由数量较多的股东所组成,其全部资本以股票为表现形式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少于5人(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除外),但没有最高人数限制;设立合运行中均可公开募股集资(目前证券法规不允许设立时公开募股);股东权益转让灵活。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一)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公司的信用完全建立在资本的基础上。(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较为严格。(三)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严密的内部组织机构。(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是等额的。(五)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体现为股票形式。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流通,任何人购买股票都可以成为公司的股东,股票持有者可以在市场上自由转让股票。(六)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一)发起人符合法定资格和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5个以上的发起人,且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如果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发起人必须按照《公司法》规定认购其应认购的股份。(二)发起人认缴和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最低资本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须的生产经营条件。(七)必须经过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应符合以下条件:(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三)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公司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四)持有股票面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五)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条件的就是股份有限公司,所以有些股份有限公司不一定很大。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是: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4)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类,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