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为2017世界500强: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之间的关系: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21:50:52
保险价值与保险金额之间的关系:
大于?小于?还是等于?
假设一张桌子的保险价值是1000元,为这张桌子投保财产保险的时候合同中约定的保险金额应为多少?如果是1000可不可以?900?1500?

第一,不能够超额投保,超出部分无效。
第二,可以不足额投保,理赔时的赔款(以全损为例)按照投保时保额和价值的比例计算,但最高以保额为限。比如桌子价值1000元,投保时保了900,那么当发生全损的时候:1.如果桌子当时的价值还是1000元,那么赔900;2.如果桌子当时的价值是800元,那么赔720(800*90%);3.如果桌子当时的价值是1100元,那么赔900(1100*90%=990,990>900,已超过保额,超出部分无效)。
第三,可以足额投保,理赔原则和计算赔款的方式同上,只是把90%都换成100%。

  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非常紧密。根据保险法的规定,两者的基本法律关系是,保险价值是确定保险金额的依据,保险金额可以低于保险价值,不得高于保险价值,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

  1、具体讲,在财产保险合同中,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关系可以有三种状态:一是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这是足额保险,在这种保险中,如果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受到损失,被保险人可以得到与实际损失价值相等的保险金赔偿。

  2、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这是超额保险,这种状态主要是由于投保人和保险人对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未能准确掌握,或者保险合同订立后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下降,或者是投保人故意虚报保险财产价值等原因而形成的。对于超额保险,不管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对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都是无效的,被保险人不得获得超额的经济补偿。

  3、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这是不足额保险,在这种保险中,保险人是按照保险财产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为这张桌子投保时,保额可以是1000,900,1500。但是它实际价值是1000元。理赔时按实际价,你保了1500元,出险时顶多可以赔你1000元。若当时约定是900元,那么保险公司只赔付900元。
合同签定时是1000元实际价值,生险时是按当时的市场价来计算的。有可能要小于1000元。有机会多交流,我也是做保险的。

您好,金额是约定好的,但是价值是可以变的。就拿您举的利益,如果现在一张桌子的保险价值是1000,那么约定的保额只能是1000。但是了,在发生保险事故之后,理赔过程中,桌子的价值是要变的,是以现在市场上这桌子的价值来衡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