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质电机尹昌标:鉴定交费问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6 03:49:02
我有一个合伙纠纷的案子,已经是重审了,我是被告,一审时我已经把所有的账目都提供到法庭了,可原告有部分不认可,法院要求进行鉴定,这鉴定费是由原告出还是被告出.现在是原告不出鉴定费,鉴定委员会已经把账目退回来了,那么一审提供的账目是不是法院判案的依据,如果法院不采用一审提供的账目是否正确,下一步我该怎么办.请专家指教,谢谢

一般来说是谁申请鉴定由谁垫付鉴定费用,最后由败诉一方承担鉴定费。如果原告提出鉴定申请,又不交垫定费,那么视为其撤回鉴定申请。法院将按原先你提供的帐目进行审理。

原告不认可就原告交鉴定费,他不交鉴定费,法院就以现有的证据认定法律事实。

如果原告申请鉴定又不缴纳鉴定费,可以认为其撤回鉴定,他对真实性有异议,又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其不真实,应该推定为真实。

根据证据规定,鉴定费用应该原告缴纳.如果不缴纳,视为没有申请鉴定,法院可以认定该账目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