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商品交易中心:工资问题--请教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03:59:35
5月份未作账 在报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报的是零
6月发工资了(发的是5月的工资)
这时候该怎么办?补吗?怎么补?
账又怎么做呢
望了解的答复!

6月份收到工资了,那就是你的收入,不管你是几月份的工资,几月份对几月份工资,哪个月发了哪个月没发是你和单位的事,和纳税无关,
如5月份,你有拿到工资,就该纳税,拿到四月份的工资也需要纳税,不是说5月要拿到5月的钱才应该纳税。
如果5月份一分钱工资都没拿,不需要纳税,如果6月份拿了两个月的工资,就要按两个月的工资总数收入纳税。
总的来讲,就是按照每月的实际工资收入纳税。收入多少申报多少,工资没法可以不报。以后补发再补报。
做账就是做工资收入和纳税支出。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的规定,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注意“取得”两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发生于取得工资薪金,没有取得(包括延误发放)就不存在纳税义务。假如2006年6月发放2006年5月的工资,那税款所属期为2006年6月,在2006年7月7日之前申报就不会产生逾期罚款等问题了。
二、2006年5月没做帐,那发放工资时直接列支成本、费用、支出等,不冲减应付工资。
1、发放工资
借:生产成本
借:管理费用
……
贷:应付工资
2、扣除社保等项目
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