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法院土地拍卖:放弃房屋继承权的保证书或者叫证明,怎么写?这样写有法律效力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18:06:51
《证明》今2006年6月25日,我张三收到李四人民币xxxxx元整(大写),自愿放弃我126街51门10号的房屋继承权,特此证明。如有违背此约定,定当于违约当日全额退还所收款项,并以每年30%的复利支付利息。
收款人、证明人:张三 付款人:李四

保证书(或者承诺书)
XXX系XXX的什么人,我保证(承诺):就XXX去世后的遗留的什么财产(或者全部财产),放弃继承权。
此保证书(承诺书)系我本人真是意思表示。

承诺人(保证人) :
时间:

这样的承诺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应找王五做证明人,多人更好.收款人不能当证明人.
也可详细些写明面积.

我对这份协议的合法性产生怀疑!
个人感觉这是在出卖继承权,可能不会受法律保护.那个利息也太高了,也不会受法律保护.
不合法的协议不受法律保护的,公证也没用.

太简单了。
证明人及当事人应该写明具体情况,身份证,民族,性别,年龄,家庭住址等。

建议去做公证。

作个公证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