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最新领导班子:三个人共同继承了一处房屋,当其他两人以书面形式放弃了继承权后,过户时还需要那两个人签字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15 01:06:03
有一母,夫早亡,育有甲、乙、丙三个子女,现该母想在过世前,将其名下的一处房屋的她所有的那份产权卖给甲,另外两个子女也以书面形式放弃了从父亲那里继承的那部分的房屋的产权,请问,过户时,需要另外两个子女乙、丙到场签字吗?

一般需要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吧,甲、乙、丙均放弃继承,由母亲一人继承父亲那部分的房产,然后母再卖给甲。

提供放弃财产的书面材料就可以。

有书面材料就可以了

不需要,但要有证据,最好是公证。拿着公证去办理过户即可。

通常情况下,有书面放弃就可以,如果能公证,则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