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战神靶场在哪:为避免家庭纠纷,父母赠与我的财产协议未进行公证,今后有效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7 14:52:03
您好!我的父母年经已高,新购一处房,房主是父亲,我是“共有人”,为避免今后老人过世后,万一我家庭不和离婚时,产生财产纠纷。二老想将此处住房单独赠与我一人,于是父母为避免其它家庭成员有想法,与我私下写了一份赠与协议,指明单独赠与我一人享有,有签名和手印,但未进行公证。请问:1、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有效吗?2、如我丈夫如果离婚时,这处父母赠与我个人的房产,在他能享受部分吗?

这个很麻烦 最好不要这么搞 这部分属于 夫妻共有财产 离婚时要分的 其实这个很简单 让你父母写份遗嘱 等他们百年之后 如果家里只有你一个孩子 理所当然你是 继承人 然后继承的时候 你继承的时候做一个财产公证 这个是你的个人财产 就好了
你这个协议 有效但 如果定义成赠与 比较麻烦 你要缴纳 20%左右的所得税 所以还是不要这么搞
如果经过公证 他是不能享受的
但如果这么搞的话 不好说了就 还不如 房产就是你父母的名字 这样跟你们一点关系都没有 要好办些
如果你想和丈夫离婚 早点比较好 还等什么 莫非你怕父母受不了打击??如果除了这条理由外 我想还是先 跟他断绝关系 再做别的打算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