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司机微信群:川剧变脸究竟是否国家二级机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1 20:01:43
1987年,文化部又正式出文,将川剧变脸艺术列为国家二级机密,这也是中国戏剧界惟一一项国家机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条例,故意或者过失泄露,情节严重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而彭登怀在记者采访时坦言,“说川剧的变脸是国家机密简直无稽之谈,国家机密至少也得有个相关部门的文件规定,可现在谁能够拿出这方面的文件呢!”川剧变脸究竟是否国家二级机密?~~~在线等
2005liujia 发的我已经在网上看过了, qlwei139 说的我也知道,但听说近年新改动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变脸不受保护,谁有最新的正确的说法?就好有证据!说得好我加分!!今天内要答案!!!

是的。周总理定的戏剧界唯一的国家二级机密。现在有个别人把这项绝活以极低的价格卖到国外了,很是悲哀。

  “泄密”引出川剧传承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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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www.cb-h.com . ...中国商报网站

  (新闻周报2006年6月20日报道)近日,关于川剧变脸绝技“泄密”给外国演员的报道引发各方关注。但从各界反映看,指责“泄密者”出卖国家利益与认为“泄密”一说纯属上纲上线的观点针锋相对,人们更多地在思考:将变脸提高到“国家机密”的高度是否有利于变脸这门传统艺术在时下的传承与发展?是开门变脸还是秘密传授能让神秘的变脸更有生命力?日前,几位变脸大师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有更多人学变脸是好事
  “为了避免变脸沦为单独的杂耍表演,变脸是不是要与川剧捆绑传授?”
  ●刘嘉琦
  记者:一些变脸大师认为,目前流传于民间甚至国外的变脸表演只是一种以赚钱为目的的杂耍表演,这不是变脸艺术,也不是川剧艺术。您曾将变脸作为魔术和大卫·科波菲尔同台表演过,这时的变脸是否还是传统意义上的变脸艺术?
  彭登怀:坚持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当时,我变了9张脸后,要求大卫·科波菲尔给我献花,当时主持人说:“你好牛,让大师给你献花。”我告诉大卫·科波菲尔:“你的是魔术,我的是真正的艺术。”大卫·科波菲尔回答我:“你的脸比迈克·杰克逊变得还多,变得还快。”现在民间流传也好,外国人变脸也好,我要说“不要紧张”!衡量一门艺术的惟一标准是它的市场,它的观众,更多人关注,更多人学习,其实是好事。有些传统观念、门派观念是不可取的,如果被这些保守的思想观念束缚,怎么能让我们国家的艺术发扬光大。
  记者:目前都是通过哪些渠道学到“变脸”的?
  彭登怀:渠道很多,有的人花了两三千元就可以学到,但是,其中不排除一些鱼目混珠、粗制滥造的所谓的“变脸”。变脸艺术最重要的神韵,是它的魅力所在。
  记者:我们平时在饭店吃饭时可以观看到变脸演出,那些表演者几乎不唱戏,他们是川剧演员吗?
  彭登怀:我就是将变脸艺术推向市场的第一人,我曾经在一家饭店里表演过4年。变脸人的优劣之分,在于三点:职业道德、技术操作、市场对他的认可。
  记者:为了避免变脸沦为单独的杂耍表演,变脸是不是要与川剧捆绑传授?
  彭登怀:是。其实分开来演绎也是为了让更多的人认识川剧艺术,认识“变脸”。一出川剧,譬如《白蛇传》,不可能拿到饭店里去表演。如果可以从川剧中脱离出来的“变脸”让更多的人了解川剧、关注川剧,这又何尝不可?
  记者:我们想了解您对变脸这门绝活是否存在泄密的问题有什么看法?
  彭登怀:完全不存在“泄密”这种说法。我从来没有看到国家有明文规定说“变脸”是国家机密,保密只是属于行规。1994年,我在马来西亚演出时,有个富商给了我1亿马币(3.6万元人民币)要求留下道具行头,并要我传授他“变脸”。当时我断然拒绝了,因为这个是中国人的尊严问题。
  记者:收徒这事,是变脸大师们想招谁就可以招谁,还是需要经过谁的同意?普遍的行规是怎样的?变脸这门技艺是不是可以申请专利保护?
  彭登怀:学生和徒弟有别,学生我可以给你指导,川剧学校成立了一个“变脸艺术研究中心”招收想要学习变脸的学生,我们希望通过这个途径发扬这门国粹的同时也规范这门艺术。但招收徒弟就是有规定的,这要根据各人的意愿。我没有“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的封建思想,我挑选徒弟“人品”是首要标准,刘德华在历时半年的考核后过关。他的诚意感动了我,我和他约法三章:“其一,我健在的时候未经过我的同意,不得随意表演‘变脸’;其二,不得收徒弟;其三,不得传授给外国人。”
  另外,申请专利是不可取的,四川省领导和我提过,“变脸”不符合申请专利的条件。另外,我觉得这门艺术是国家的,不是个人的,如有个人申请了专利,岂不是其他人就不能表演了,会让这门艺术失传的。

  变脸是否“国家机密”
  ●田秀英
  “现在民间流传也好,外国人变脸也好,我要说‘不要紧张’!这门艺术是国家的,不是个人的,如果有人申请了专利,岂不是其他人就不能表演?”
  川剧变脸大师彭登怀明确表示,变脸肯定不是国家机密,更多人学习变脸能让这一绝技发扬光大。而王道正则相对修正了他此前的激烈态度,表示他发难的重点不在追查“泄密”,而是为呼吁规范变脸绝技传授程序。
  关于这一“国家二级机密”,流传着这么一种说法:“上世纪60年代周恩来总理看完川剧后曾叮嘱过,变脸是国家机密,不能随便泄露。1987年,文化部正式出文,将川剧变脸艺术列为国家二级机密。”对于这一“说法”的真实性,《东方早报》记者日前向王道正求证时并未得到他的正面肯定。而接受采访的另几位变脸大师均表示从未听说过。
  是开门变脸还是秘密传授能让神秘的变脸更有生命力?
  “国家二级机密”这一概念是由1951年颁布的《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关于“国家机密”和密级的定义而生,该法规早在1988年就被废止,代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而据现行《保密法》,变脸既不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更无确定的保密人员和保密期限,不符合《保密法》对国家秘密的定义。
  针对“变脸‘传男不传女、传内不传外’实乃闭关自守自寻死路”的指责,王道正否认川剧艺术界设立拜师壁垒阻止变脸绝技外传,“我们欢迎借鉴和吸收川剧和变脸艺术,但前提是为了艺术。”他强调,单纯的商业变脸表演毫无艺术价值,只是以赚钱为目的的杂耍。
  同为号召力最大的变脸大师之一,彭登怀则毫不讳言自己是将变脸推向市场第一人:“现在民间流传也好,外国人变脸也好,我要说‘不要紧张’!”彭认为,传统观念、门派观念不可取,如果被这些束缚,“怎么能让我们国家的艺术发扬光大?”与王道正对于“变脸”发展的看法截然不同,彭认为:“如果变脸从川剧中脱离出来后能让更多人了解川剧、关注川剧,这又何尝不可?”
  彭还认为,老艺术家们提出的用“申请专利”保护“变脸”不可取,“这门艺术是国家的,不是个人的,如果有人申请了专利,岂不是其他人就不能表演?这会让这门艺术失传。”
  “许多人表演技巧不够纯熟就急于到商业场所谋利,结果当然是常常有‘穿帮’的现象,这种‘泄密’比把‘变脸’私传给外国人更令他无法接受。”

  比泄密更严重的是穿帮
  ●田 羽
  “舞台上的‘泄密’才叫真正的泄密。”针对日前闹得沸沸扬扬的“变脸泄密”事件,变脸大师王道正对记者表示,许多人表演技巧不够纯熟就急于到商业场所谋利,结果当然是常常有“穿帮”的现象,这种“泄密”比把“变脸”私传给外国人更令他无法接受——“这简直是对川剧艺术和川剧前辈的侮辱”。他强调,真正的“变脸”是川剧艺术的一部分,与一些商业场所的劣质杂耍有着本质的区别。
  事实上,“变脸”泄密的问题早就广受关注,川剧界对个别贪图钱财的演员私下传授用作商业表演的变脸技术行径表示愤慨。王道正是川剧艺术界最早呼吁立法保护变脸艺术的老艺术家之一。许多川剧表演艺术家和相关部门均曾打算将变脸作为专利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但因申请者“不符申请主体”,只得作罢。王道正无奈地表示,出于种种复杂原因,20多年来在这方面的立法仍处于空白,“川剧演员的职业操守是防止变脸绝技滥传的惟一途径”。
  这种“职业操守”是否造成了变脸艺术传承的壁垒?对一门绝技来说,这一直是公众担心的问题。王道正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否认了川剧艺术界设立拜师壁垒阻止变脸绝技外传。相反,他认为,任何一门艺术的生命力都有赖于普及,川剧和变脸也不例外。“川剧和变脸艺术是属于全中国和全人类的文化遗产,我们欢迎国内其他戏曲剧种甚至外国戏剧借鉴和吸收川剧和变脸艺术,但前提是为了艺术。”
  自己摸索出“变脸”方法的川剧表演艺术家何洪庆,也没有因为当年的四处求师不成的经历而感到不满。这个当今最年轻的“变脸王”表示,由于学习川剧是一个长期艰苦的过程,前辈们本着对川剧艺术负责的态度,在招生过程中要求十分严格,再加上变脸拜师过程坚守传统仪式,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变脸授艺的神秘性。“变脸传授没有壁垒,学习变脸的条件是对川剧艺术的热爱和扎实的戏曲功底,当然人品也十分重要。”
  王道正和何洪庆都强调,川剧和变脸二者是不可分的,先有川剧后有变脸,变脸是为川剧艺术的发展服务,单纯的变脸表演毫无艺术价值。而目前流传于民间甚至国外的商业变脸表演只是一种以赚钱为目的的杂耍。“这不是变脸艺术,也不是川剧艺术。”但令王道正感慨的是,川剧界最初挖掘变脸作为川剧的一张名片,川剧也确实通过变脸增加了知名度。随着各种打着变脸和川剧旗号的变脸杂耍的泛滥,再加上各种媒体误导性的宣传,不明就里的观众误以为劣质的变脸杂耍就是变脸艺术,而又将变脸当作川剧艺术的全部。

  变脸泄密是难得的机会
  ●郑立华
  记得三年前我遇到一位姑娘,她几乎每天晚上都在各宾馆饭店赶场,表演变脸。有趣的是,她从来没有跟任何人拜过师,她的变脸居然是无师自通,完全是自己琢磨出来的。她给我看了她自己制作的面具,一张一张,薄薄的,造型各异,颜色鲜艳。尽管她不肯告诉我究竟是怎样变化的,但是我想,既然你都可以琢磨出来,想必变脸的“技术含量并不高”啊。
  我这么说,恐怕变脸艺术大师们又要不乐意了。也是啊,过去变脸都是算在川剧里面的,都得跟着川剧一块学。光是“传内不传外,传男不传女”的入门规矩还不算,学员们没有几年十几年的功夫,哪敢上台表演啊?所以,大师们的“垄断”行为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大师们没有想到,现在的形势变了。第一个变化就是变脸越来越有从川剧脱离出来的趋势。川剧和其他传统剧目一样,在快节奏、市场化的现代生活中,面临着衰微的命运,谁有工夫去欣赏那些大部头的剧目啊?但是变脸就不一样了,嘿嘿哈哈几下子,几分钟就完成了表演,满足了观众充满好奇的审美心理。这也是为什么几年来,变脸比川剧更活跃、更出名、更有市场的原因。我在“goole”上搜了一下,资料上说变脸和川剧本来就不是一起的,是川剧把变脸吸收进来,又发扬光大的,得承认川剧对变脸的贡献,但是现在眼看着变脸要脱离出川剧,“闺女大了要出门”,舍不得也不行啊。艺术的产生、发展和灭亡其实是一种自然选择,最终的评判者是观众,是老百姓,老百姓喜欢的自然会流传下去。所以,变脸从川剧中脱离,未必就是千金小姐自跌身价的沦落,也可能是侠士另辟蹊径、自创武功的升华啊。
  还有一个变化就是,包括大师在内的很多人都没想到变脸会有如此红火的市场。我认识的那个会变脸的姑娘,每天晚上都能得到一百多块钱的演出费。艺术家们之所以动怒,也是因为“川剧界对个别贪图钱财的演员私下传授用作商业表演的变脸技术行径表示愤慨”。我不敢说大师们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人家可能真的就不想吃这个酸葡萄,免得让金钱败坏了名声。但是,也不要一提钱就好像有多俗,金钱也是艺术的重要的衡量标准之一。艺术本来没有所谓高下之分、雅俗之别,大俗即雅,大雅即俗。比如二人转,解放后,在吉林和黑龙江生硬地被拔高成吉剧和龙江剧,但一直半死不活,反而是农村和城市基层的草台班子在承担着二人转的传承和发展。变脸是艺术还是技术都无所谓,没必要拘泥于一个概念,概念有时候会升华一种东西,有时候也会成为瓶颈和钳制。我们总说摆事实讲道理,其实事实就是最好的道理。所以,变脸大师们,真的不用担心变脸从高雅的艺术剧场沦落到民间,生存是最基本的前提,如果更够繁荣,岂不是更好?真的不必端着艺术的架子下不来,人家相声也是艺术,现在不又回到天桥,又回到堂会了吗?
  至于说变脸是国家机密,有关部门已经澄清了并不是。于是当然也没有了泄密这一说。不过这次的争论总归又是件好事,是一次难得的炒作机会。毕竟在早几年的刘德华拜师、电视剧《笑傲江湖》之后,又把变脸拉回到人们的视线范围,重新“火”了一把。还有,不是说艺术无国界吗?那么多外国人都跟我们学京剧,学二人转,咋就没人说泄露国家机密呢?
  http://www.cb-h.com/shshshow.asp?n_id=26242
  http://www.sdca.gov.cn/anquan/baomifa.htm
  上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其中第八条规定了国家秘密的范围,第九条规定了秘密等级,变脸符合哪一项呢?它既不在第八条的范围内。泄漏了也不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因此不能算是机密吧,而且也未申请上专利。

这里有张帖子,参考一下也可了解个大概。

“变脸”以后还姓“川”吗?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就在香港天王刘德华欲学川剧变脸绝技4年而不得之际,昨日,一条“变脸秘笈被破译刘德华成就曾金贵变脸”的消息惊现网上。据报道称,前长沙湘剧院院长曾金贵已将被定为国家二级保密技能的川剧变脸的秘招基本破解,并独创了一套具有浓厚的湘剧特色的戏剧变脸绝活,还声称
要将这套“独创”的变脸绝技用于湘剧之中。那么,曾老先生这一所谓的“独创”算不算侵了川剧变脸的权呢?记者立即联系了川剧界有关人士,然而在采访中却意外得知:素来声称“决不外传”的川剧变脸绝技,竟然并未申请过任何专利,也就是说,从法律的角度讲权益就不能受到保护。那么,如果曾金贵真的将他的变脸技艺以“独创技艺”的名义抢先注册了专利进行使用,那号称川剧绝活的“变脸”还能姓“川”吗?

A爆料

曾金贵:我独创了一套变脸艺术

据《东方新报》报道,一位长沙老艺人曾金贵,在没有任何人点拨的情况下,经过多次摸索和实验,将被定为国家二级保密技能的川剧变脸的秘招基本破解。报道称,是前年包括四川省文化厅在内的各界人士,以川剧变脸为国家保密技术拒绝泄密为由,反对刘德华向彭登怀学变脸一事,让曾金贵深受启发。“我当时就想,变脸究竟有什么玄机,有什么难度,为什么变脸从来不外传?于是我就想看看没有人教我我究竟能不能学会。”3年来,他买来大量的川剧变脸VCD,认真研究其中的诀窍和奥妙,光是制作脸谱的材料他就实验了几十种,虽然目前他用的不是最薄的进口尼龙绸材料,但现在他用尼龙缎代替,变出十多张脸已经没有问题了。报道称,曾金贵用5秒钟时间变了十张脸,并称曾金贵已经在湖南某五星级酒店的歌厅检验了自己独创的变脸,还表示要将变脸艺术运用到湘剧之中。

B回应

彭登怀:变脸艺术并未注册专利

当记者就此事采访著名变脸大师彭登怀时,他告诉记者,曾金贵的做法并不能算侵权,因为变脸根本没有申请注册专利。“4年前,一位前任省上领导曾让我到省专利局去将这门艺术进行注册,但那边要求必须要把变脸所需要的工具、步骤等全部写成书面报告交上去,我考虑了一下并没有去注册。”彭登怀还称。四川省川剧学校曾在1984年向四川省文化厅递交了一份报告,把变脸、吐火、藏刀等川剧绝活项目定为机密艺术,“其实当初不让刘德华学习变脸,根据的就是这份既非文件也非规定的报告,而所谓变脸是国家二级机密的说法,其实根本就不存在。”彭登怀还向记者透露。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著名川剧表演艺术家周企何就写过一本《川剧概论》,里面将变脸的材料、手法早就写了个清清楚楚。而在当时的京剧《盘丝洞》中,一位扮演蜘蛛精的女演员就已经能变三四张脸了。彭登怀还称,曾金贵破解变脸其实是好事,“川剧虽然是变脸的老祖宗,但是不能扼杀了变脸,曾金贵让我们有了危机感,有竞争才有发展嘛!”

C说法

曾律师:变脸是否侵权看情况

记者昨日就这一问题咨询了典章律师事务所的曾晓明律师。曾晓明称:“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按理说,一个品牌必须进行专利注册,才能受国家法律保护。但是像一些历史悠久的知名品牌,它也可以不需要申请专利,同样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也许川剧的‘变脸’就是属于这种知名品牌。”“那现在曾先生声称‘独创’了变脸艺术,算不算侵权行为呢?”记者追问道。“关键是看‘变脸’属不属于知名品牌。如果是,即使曾金贵称所‘独创’的艺术虽然与川剧变脸相似,但也不能用‘变脸’为名进行注册。但如果不是,而曾金贵又抢先注册了‘变脸’,那按照法律规定,传统川剧变脸反而就是侵了他的权了。”

陈智林:这是对川剧艺术的不尊重

而省川剧院院长陈智林对此事的看法是:“虽然艺术资源可以共享,但曾金贵的做法不是一种创造,而是简单的模仿,他根本不能被称作是一个艺人,只是个杂耍人,说到底他的做法是对川剧的不尊重。”陈智林称,变脸是川剧世世代代的财富,是巴蜀文化的结晶,虽然没有进行专利注册,但它只能是四川人自己的东西。当记者问道:“曾金贵的行为是否属于侵权?担不担心被他抢先注册‘变脸’”时,陈智林很自信地表示:“他的行为我现在不便发表意见,但我们肯定不存在侵他权的问题。就拿大家都知道的川剧举例,难道有人注册了‘川剧’这个品牌,我们演出的戏剧就改叫别的了?”

省文化厅:要调查后才发表看法

昨日,当记者就此事采访省文化厅艺术处处长林戈尔时,他表示,在不清楚情况和没有调查清楚事情之前,不便对此事发表任何看法,“我们现在不知道他变脸是什么样子,一切要等做了调查之后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