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丽斯家纺怎么样:一道国际贸易的选择题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4 16:40:23
1.中国甲公司与美国美利公司签订了一出口红枣的合同,合同约定货物品质为三级,信用证支付。交货时甲公司因库存三级红枣缺货,便改装二级货,并在发票上注明货品二级,货款仍按原定三级货价格计收。在办理议付时,银行认为发票注明该批货物的品级与信用证规定的三级品质不符,因而拒绝收单付款。美利公司认为该货有特殊用途,因而不能接受甲公司所交的二级货,并主张甲公司应承担未按合同规定交货的责任。下列表述哪些是正确的? A.银行可以发票与信用证不符为由拒绝收单付款 B.甲公司所交货物品级比合同规定的高,甲公司不应承担任何责任 C.银行不应拒绝收单付款 D.本案信用证的受益人为中国甲公司

A、D表述正确。
合同规定货物品质为三级,根据信用证付款方式“单单一致、单证一致”的原则,要求发票体现货物品质为“三级”。而甲公司在发票上注明的是“货品二级”,与合同规定不符,所以银行可以拒付。虽然甲公司交付的货物品级比合同规定的高,但该公司仍然不能取得货款。
实际上,即使甲公司交付的是二级货物,该公司只要在发票等单证上仍旧体现货物品质为“三级”,即可以取得货款,因为信用证付款方式只管单证不管货物,只要做到了“单单一致、单证一致”,银行就必须付款。

A.银行可以发票与信用证不符为由拒绝收单付款
D.本案信用证的受益人为中国甲公司

合同规定货物品质为三级,虽然你提供了好一级的货物,但也是违约。应承担未按合同规定交货的责任。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