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加拿大读大学条件:诊所能否转让给不具备医疗执业的个人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23:03:19
我和别人合伙开办了一个诊所,我是负责人,那个合伙人不具备医生资格,现我想转让给另外的也是不不具备医生资格的第三人,我的合伙人没有异议,但是我能转让吗?转让有效力吗?(因为这转让后,他们都没医生资格,还能叫诊所?)还有,如果我转让后又被他们聘为负责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都是我的名字,这种转让又有效力吗??

执业医师法规定,从医五年并取得主治医师职称可以申请个体行医.
不过,大部分地区的实际情况是只要取得执业医师资格5年就可开门诊.
还有就是没有医师资格,可以自己做法人,找有医师资格做负责人.
诊所与学历无关只与职称有关

但是他们不能够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