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的最佳气压是多少:国家是否有土地收购最低价格的规定?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30 15:43:29
我们村的土地要被收购用于建设工业区,但是价格很低,村民怨言很多。我想知道国家是否有土地收购最低价格的规定,以确定是否背后有猫腻。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以下是法律快车征地补偿整理的有关国家征地补偿标准的内容,根据《土地管理法》为法律依据。

  可以参照: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因此,上面的规定比较详细,简单一点说,征地就是永久的,补偿共分青苗、劳动力、土地补偿三项,其中青苗支付给农民,劳动力补偿支付给农民,土地补偿款政策规定支付给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乡政府等),但乡、村是由农民组成的,所以,有的地区也开始拿一部分支付给农民。
征地补偿的标准因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都不一致,一般在三四万元/亩到十几万元/亩之间。我是江苏南京的,我们这征地平均12万元/亩,标准是青苗约三四千元/亩吧,劳动万元/人,土地补偿款约三四万元/亩。以前土地补偿款全部支付给乡政府和村委会,现百分之七十支付给农民,百分之三十支付给乡政府和村委会。以上标准供你参考。

  国家没有也不可能规定土地收购的最低价格.但国家确实出台了有关保护三农利益的规定.
  先摘录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如下:
  2004年国务院作出的《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当中对征地制度进行的重大改革注意不够,我想趁此机会作一点介绍。主要有八个要点:

  第一,在征地补偿的法律原则上明确规定,要使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纠正了长期以来的误解,以为达到农业产值的一定倍数就是最高的原则,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

  第二,在费用的标准上明确要求,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批准增加安置补偿的费用。这项规定事实上提高了对征地农民安置费原有的标准,并且增加了安置补偿的内容,也就是要支付无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第三,在费用的来源上规定,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现行的法律规定,补偿安置费用的上限是农业产值的30倍,本身已经高于农地自身的价格。在农地价格之外,政府还可以进行补贴,这项规定体现了以城补农的精神,又统筹兼顾,不至于使得某个项目因为土地成本提高而影响建设的需要。

  第四,在地价平衡上规定,征地补偿做到同地同价。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必须将征地费用足额列入工程概算,这项规定从根本上防止一些大型项目借口公共利益而损害被征地农民的利益。第五,在安置上增加了新的方式,允许对有稳定收入的项目,农民可以用依法批准的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

  第六,在征地程序上增加了对被征地农民事先告知和对土地现场调查的确认,并赋予可要求听证的权利。

  第七,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上规定了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户的原则,改变了过去主要由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土地补偿费的办法,从制度上防止一些地方乡镇、村干部的截留和挪用。

  第八,在争议的解决方面,要求加快建立和完善征地补偿安置争议的协调和裁决机制,维护被征地农民和用地者的合法权益。这些改革措施正在落实过程当中。

  刚才记者问到国土资源部将怎样对待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侵犯农民利益的案件,我们正在部署查处违法案件的工作,举行新闻发布会时请您参加。前几年我们查处了很多案件,得到新闻界的支持,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