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和单反拍视频哪个好:我这样算恶意竞争吗?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5 16:08:46
我原打算盘下小区附近的一家书店,本来说好是三万八,结果原老板了解我一些情况后,知道我特别想做书店,到签约时又涨到四万,房租也涨了。我真的很生气,一急之下被逼出个主意:挨着她的一间房子正好也出租,租金很便宜,也不需要什么转让费,可以省一大笔钱。但因为我曾经在这家书店呆过一段时间,附近的人都知道我打算盘下这家书店,我特别担心挨着他们再开书店(我的模式不一样,他们是卖书,我是租书兼卖文具什么的),别人会认为我是恶意竞争,名声不好,大家不来我书店。
朋友们呀,如果你是顾客,你会这样想吗?我这样算是恶意竞争吗?
我到底是妥协,与原书店老板和房东签下转让合约还是自己重新开新书店好?
急求答案!急急急!

根本就不存在恶意竞争的问题,你开你的,他开他的,有什么关系,现在的人比较讲究实惠和服务,如果让我说的话,你也要卖书,多几个项目,就多一份收入,现在这个社会,就是竞争的社会,谁有本事谁使,不要害怕,自己闯出一番事业,还需要看别人的脸色吗?大胆的干,我祝你马到成功 。

重开,他不仁你不义,再说生意是人做了去的.

只要尊重自己的对手、那竞争就没有所谓的良性恶性。
开店后要是你还能与之谈笑、则显现出你的气度。

这是正常的,你看现在的饭馆不也是一个挨着一个吗

不算啊

这是竞争
但不是“恶意”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