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杵磨针故事在线听:什么是进户费?有什么法律依据收取?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21:43:06
买新房都要收一个进户费,几千块甚至上万块,请问这个钱是什么钱呢?要交给谁?收得有什么依据吗?

“进户费”到底该不该交?哪些需要交?电子门、防盗门、阳台窗等费用该交多少?

就这个问题近日咨询了市物价局同志,他们介绍:“物价局在近日发出的《关于加强居民进户收费和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中明确要求,1999年11月15日以后(预)售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应将在房屋建设中发生的煤气、水、电等工程费、信报箱费、户牌费、阳台封闭窗费、防盗门、单元电子门、燃气报警器和附属于居民住宅费并具有治安防护功能的防护门、监控报警装置、楼梯自动照明控制装置、楼宇式电子对讲防护系统、治安值班室、自行车棚等项设施的收费,计入房屋售价,不得另行收费”;1999年11月15日以后实施拆迁的地段(以拆迁许可证发放日期为准),在进户时对白主迁安置、补偿房屋也不得收取上述费用,并将上述费用计入开发成本;1999年11月15日以前(预)售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实施拆迁的地段,在1999年11月15日以后进户时,有合同协议的,应按合同或协议收取上述费用;在合同或协议未明确,且未计入开发成本的上述费用,在进户时需要另行收费时,必须报物价部门审批。否则,不准收取。

“进户费”到底该不该交?哪些需要交?电子门、防盗门、阳台窗等费用该交多少?

就这个问题近日咨询了市物价局同志,他们介绍:“物价局在近日发出的《关于加强居民进户收费和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中明确要求,1999年11月15日以后(预)售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应将在房屋建设中发生的煤气、水、电等工程费、信报箱费、户牌费、阳台封闭窗费、防盗门、单元电子门、燃气报警器和附属于居民住宅费并具有治安防护功能的防护门、监控报警装置、楼梯自动照明控制装置、楼宇式电子对讲防护系统、治安值班室、自行车棚等项设施的收费,计入房屋售价,不得另行收费”;1999年11月15日以后实施拆迁的地段(以拆迁许可证发放日期为准),在进户时对白主迁安置、补偿房屋也不得收取上述费用,并将上述费用计入开发成本;1999年11月15日以前(预)售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和实施拆迁的地段,在1999年11月15日以后进户时,有合同协议的,应按合同或协议收取上述费用;在合同或协议未明确,且未计入开发成本的上述费用,在进户时需要另行收费时,必须报物价部门审批。否则,不准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