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老调韩文梅专辑:天津交通事故赔偿问题,急!!!谢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07:12:51
我今年24岁,天津居住.于2006年2月15日下午3点左右和母亲过马路时被一辆汽车撞倒,经认定,由司机一方负全责.
母亲尾骨骨折,没有住院.我为右脚踝骨双面开放性骨折.在医院住院一个月,做了手术,固定了钢钉和钢板,并暂定于今年年底左右进行二次手术,取出钢钉钢板.
我至今仍不能正常行走,且需要照顾,单位收入证明为每月收入1200元.
肇事车辆为某单位的公车,且上有保险.

请问:
1>我母亲由交通队调解,于三个月前先结案,赔偿金额为8千元不包括医药费,(至今未付钱,说是要等到和我的赔偿一起给)请问这种说法和赔偿的金额是否合理.
2>近日交通队又调解希望我能尽快结案.按照规定,我应获得多少赔偿?
3>是现在结案好,还是等到二次手术之后?(先前的的医药费已由司机一方支付)
4>是由交通队调解好还是到法院审判好?

本人对法律问题知之甚少,请大家帮帮忙,尽量详细解答!谢谢大家了!!!
但愿好人平安.

问题补充:首先谢谢大家的关心.
我主要是想知道,按照我的情况,如果由交通队调解的话,要赔偿多少钱是合理的.因为这两天就要再去交通队了,警察要我们先说出一个数字.

1>我母亲由交通队调解,于三个月前先结案,赔偿金额为8千元不包括医药费,(至今未付钱,说是要等到和我的赔偿一起给)请问这种说法和赔偿的金额是否合理.
不合理.如达成协议,应该给付,否则视为反悔,可诉讼.
2>近日交通队又调解希望我能尽快结案.按照规定,我应获得多少赔偿?
要看你手中的证据情况,如医疗费用票据\收入证据\交通费用证据等,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刑事案件除外),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3>是现在结案好,还是等到二次手术之后?(先前的的医药费已由司机一方支付)
可将已经发生的费用,要求对方先行付清,二次治疗费用,可另诉讼.
4>是由交通队调解好还是到法院审判好?
法院判决赔偿的数额较多.

建议向法院起诉.具体应该赔多少,要根据你们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建议到律师事务所当面询问.这种问题很专业,这里不方便说清楚 .

1.交通队的调解属于民事调解,不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你对调解不满意,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2.赔偿数额根据最高院的人身损害赔偿相关的司法解释,你可以获得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中医疗费以医院出具的单据为准,误工费可依据你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其他的根据天津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3.我的建议是最好不打官司,能调解最好调解,诉讼程序少则一个月(如申请简易程序的话),多则就说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