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培训总结范文大全:求助!!!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6:32:57
我父亲是一名林业部门的股级干部,财政开支,曾人林业工作站站长,在他的辖区有个木材加工场,每年想林业局上缴承包费,91年我父亲把承包费收上来后交到局长那里,财会下帐给错下到别的站上了,我父亲被以涉嫌贪污的理由停职接受审查,并被罚款(理由不太清楚)一年后事情查明,回到局里上班,3个月后被告知没有合适的职位,让我父亲一编外人员的身份在家等到退休年龄退休.这事这样处理对不对?如果不对我们该怎么办?
谢谢!!!!!!

这样处理不对。
如果你父亲涉嫌贪污被检察机关隔离审查,结果证明无罪,可以申请国家赔偿。
如果你父亲的停职审查仅仅是单位内部的处理,没有到国家检察机关,那就属于人事争议。你父亲有权向上一级机关反映,要求安排工作。你父亲与单位的纠纷应当属于人事争议,在1997年以前,主要是靠向上一级反映。97年国家人事部制定了《人事争议处理暂行规定》,规定:人事争议应当于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此,你父亲的申请已过了仲裁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