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根天使电影:咨询法律专家,急,在线等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5/01 22:30:35
有这样一个北京家庭,父母有一个儿子一个女儿,父母一直与儿子生活在一起,女儿出嫁五六年后父母与儿子在原住房上一起盖了现在的房子,户主是父亲的名字,现在父母年龄大了,女儿回来要求继承她的那部分产权,请问,房子的产权应该怎么界定?在这个情况下,他的女儿有没有继承权?如果有的话,可以继承多少?另外,如果儿子夫妻离婚的话,妻子带着两个女儿,可以分割多少产权呢?
父母一直与儿子生活在一起,女儿出嫁五六年后父母与儿子在原住房上一起盖了现在的房子,户主是父亲的名字,请问可以依据这界定产权属于家庭共同财产(父母与儿子共同所有)吗?如果这样,在父母百年以后,女儿是否只是有权要求继承属于他父母的那一部分.

父母健在 她没有权利 继承! 想继承也要等老人百年之后吧
父母的财产 基本上和 儿媳子女没什么关系 当然如果儿子不在了 就有关系了
但如果儿子继承了财产 如没有特殊说明的话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还有根据权利和义务对等原则 继承父母的财产要 尽赡养老人的义务 如果对老人不好 老人有权利剥夺她的继承权 或者 少分些 当然这都是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做的 但如果有遗嘱的话 按遗嘱说话 没的说~~~~

是啊,父母还健在,就立个遗嘱吧,按老人的意思可以解决纠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