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颖伦个人资料简介:负主要赡养义务的子女在继承遗产时是否可优先,分配呢?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08:20:35
是否可比其他的子女多获得一些遗产?

可多分,但不优先:)这是两个法律概念。
见《继承法》第十三条第三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附:《继承法》
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先按续再按先

遗嘱优先。

有遗嘱的按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不存在优先的问题,只是可以多分。

有遗嘱的按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不存在优先的问题,只是可以多分.如果分遗产的人协商后同意的话就可以如果不同意那就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