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警戒尤里的复仇bug:关于抵扣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9 16:25:05
初学者请教各位大大关于增值税和抵扣的问题~ 头痛中...思考困难...

假如我公司b是加工业的,向a公司收购材料,加工后再出售给c公司.

那么:
b应缴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可以以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根据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

上面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指的是哪方的?

大大们帮我理解一下~ 详细满意的答复再追加20分~ 小弟先谢过~

第一,公司b、a公司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达到规定的〈不含税〉100万元),至于c公司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暂时不讨论(因为对于公司b来说都一样)。
第二,假设公司b向a公司购买材料,总价为38.61万元,且a公司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增值税专用发票上一定注明了金额是33万元,税额是5.61万元(33*17%=5.61万元),这个税额就是a的销项税额,也就是b公司的进项税额。
第三,假设b公司将这批材料加工成产品出售,售出总价为54.99万元,那么也是两个部分组成,其中金额为47万元,税额为7.99万元(47*17%=7.99),这个税额就是b公司的销项税额,也是下一公司(c公司的进项税额,假设c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额。
第四,b公司应该交纳的增值税就是: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7.99-5.61=2.38万元。

b公司向a公司收购材料,b公司交进项税(当期进项税额)
b公司把产品卖给c公司,b公司交销项税(当期销项税额)
b应缴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希望以上能帮到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