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虹糖多少钱:寻求熟知法律的好心人的帮助!!!

来源:百度文库 编辑:高校问答 时间:2024/04/28 04:01:40
我家在7年前卖了一套房子,当时以3.5万从父亲好朋友手中卖的,先付了3万元,对方给我们打了一张收条可只写:今收某某现金3万元。署名,时间。约定好5千元给他后就给房本。由于近几年家中生活拮据没能及时给他钱。今年把5千元及1千元的利息一同送去,可对方说他改变了主意不想卖了还说这些年卖房的是他老婆不知道,他老婆不让卖了,还说这么多年就算我们以每月200元在租他的房。这应该不是真相,其实道理很简单这套房子现在升值还不是一个小数目现在应该价值10多万元。我现在该怎么办呀,对方拿着房本和房钱,我们一点主动权都没有。就是当时太相信他所说的了没字据也没合同。我们要道那里去说理呀!我们一家人都很着急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再此寻求好心人帮助。

是有点麻烦啊
你们之间只是口头合同
除非能够找一些证人证实口头合同的存在。
当然现实的情况是,你找几个证人证实口头合同的存在,他也可以找几个证人证实不存在,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在现在的情况下,很难解决。
而且你七年的时间没有付清5000元,似乎很难让法庭信服!

当然我的回答可能让你很失望
但是现实就是这样
往往比较残忍,还是应该实话实说不是吗?

1、没有书面合同,对方不承认,无法证明买卖关系的存在。
2、由于没有将房本交给你,也没有办理过户,如果有证据证明她老婆确实不知道,买卖合同无效。
3、你们七年了,没有支付五千元剩余款项,即便是证明有买卖合同存在,对方也有权解除合同,并让你赔偿损失。

根据这样的情况你们没有办法的,法律讲的是证据。
可你们什么都没有……

1没有合同证明,证据不足即使起诉到法院也会因证据不足而败诉。
2先不要闹僵协商一下尽量在“房租”费方面挽回一些损失。

这个问题是比较复杂了.

你们有没有当时的虽然没有合同,但当时的房主也同意当时他是卖给你们了,所以他说"改变了主意不想卖了还说这些年卖房的是他老婆不知道,他老婆不让卖了".说明他也承认这房当时是他卖给你们了.所以你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这里应有文章可做.

标的物是不动产,只有办理办理过户才视为交付.现在就算是买卖合同存在,对方就是不给你办手续,您也无法取得房产!!
退一步讲,7年您没有支付五千元剩余款项.对方以您先违约为抗辩理由,主张解除买卖合同,并让您赔偿损失,恐怕法院也有理由认定这一事实.
我觉得您最好是通过协商让他反还您先前支付3万元的购房款,在协商期间注意收集对您有利的证据(协商不成也有助于以后打官司时举证)
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就看看相关的书籍,关于房屋产权的是纠纷很多,一般书上写的也很详细. 希望您能顺利解决这个问题!!